國家統計局關于調整主要經濟統計數據發布計劃的公告
為及時、全面滿足社會公眾對我國主要經濟統計數據的需要,國家統計局自今年8月份起,在年度、季度新聞發布會基礎上開展月度統計數據新聞發布會工作。發布會將原計劃按月定期分別發布的上月工業生產、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品市場、居民消費價格和工業品出廠價格等主要經濟統計數據,在每月11日左右集中統一發布(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季度數據發布除外)。同時,《2009年國家統計局經濟統計信息發布日程表》中計劃的相應月份的以上經濟統計數據將不再單獨發布。
特此公告。
國家統計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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