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發展,工業和外貿部貿易保護處發出公告,于2009年7月1日開始對來自中國的碳酸鋇(稅號:2836.60.00)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并擬以德國同類產品價格作為參考價格,復審預計在1年之內完成,復審期間原反傾銷稅繼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