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當地媒體報道,巴西外貿委員會日前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客運和貨運汽車子午線輪胎征收最終反傾銷稅。該措施于2009年6月18日開始生效,有效期5年。反傾銷稅將因不同生產企業而異,征收幅度在每公斤1.12美元和2.59美元之間,
去年5月,巴西貿易維護局受理全國輪胎工業協會的申請,對中國生產的子午線輪胎進口立案傾銷調查,同年12月實施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