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夾心層”群體有望住上政策性租賃房。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答復民革上海市委一份提案時表示,上海今年將研究制訂公共租賃房政策,考慮通過經濟適用房租賃方式和公共租賃方式解決兩類“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困難。
民革上海市委在一份提案中指出,“夾心層”群體其實又可以劃分為兩類:一是“下夾心層”,不屬于廉租保障對象,屬于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但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一是“上夾心層”,主要由職場新人、青年教師、青年醫務工作者、年輕公務員和引進人才等組成。現階段對“夾心層”群體的住房保障較為薄弱,因此建議通過規劃城市公共租賃房屋、發展經濟租賃房、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開拓政府主導下社會各方參與的合力體制等方法,解決“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困難。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考慮通過經濟適用房租賃方式解決“下夾心層”的住房困難。“下夾心層”在承租期間,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租金標準支付房租,若欲取得房屋產權,可以申請租售轉化。
對于“上夾心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考慮通過公共租賃房的方式解決。“上夾心層”符合條件的對象,在一定時段內可以承租公共租賃房,解決“住有所居”的問題。隨著該群體住房消費能力的增強,一旦符合退出條件,則應鼓勵其通過房地產市場進一步改善居住條件。此外,也要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引導“上夾心層”通過市場租賃住房解決居住問題。
據了解,針對“上夾心層”中的引進人才群體,近兩年本市部分區縣結合實際相繼出臺了一些吸引優秀人才的住房政策。一是人才公寓政策,通過購買商品房或者集中建設方式,組織一批房源作為人才公寓,以合理的價格租賃給各類人才居住。二是住房補貼政策,既包括租房補貼,也包括購房補貼。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在部分區縣先行先試后,將在今年研究制訂公共租賃房政策,作為完善本市住房體系的重要工作內容。(張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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