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措施
(一)落實擴大內需措施。
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以及家電下鄉、其他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實施,進一步拓展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空間,引導推進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下一代互聯網、數字廣播電視網絡、寬帶光纖接入網絡和數字化影院建設,拉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完善普遍服務機制,推進農村信息化建設,加強農村電信和廣播電視覆蓋,加速實現“村村通”。支持國內光伏發電市場發展和LED(發光二極管)節能照明產品推廣。建立國家資金支持的重大工程配套保障協調機制,帶動電子信息產品以及相關服務發展,引導國內企業互相配套。
(二)加大國家投入。
國家新增投資向電子信息產業傾斜,加大引導資金投入,實施集成電路升級、新型顯示和彩電工業轉型、TD-SCDMA第三代移動通信產業新跨越、數字電視電影推廣、計算機提升和下一代互聯網應用、軟件及信息服務培育等六項重大工程,支持自主創新和技術改造項目建設。鼓勵地方對專項支持的關鍵領域和重點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源投向電子信息產業領域。加大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投入。
(三)加強政策扶持。
繼續實施《國務院關于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明確的政策,抓緊研究進一步支持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并適當延長液晶等新型顯示器件優惠政策。落實數字電視產業政策,推進“三網融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根據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認定目錄和標準。研究出臺光伏發電和半導體照明推廣應用的鼓勵政策。
(四)完善投融資環境。
落實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加大對電子信息產業的信貸支持。引導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有效發揮信用擔保體系功能,支持金融機構為中小電子信息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服務。依托產業基地、企業孵化器等產業集聚區,擴大電子信息中小企業集合發債試點。對符合條件的電子信息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產品更新換代的外匯資金需求,通過進出口銀行提供優惠利率進口信貸方式給予支持。積極發展風險創業投資,大力支持海外歸國人才在國內創業發展。落實優惠條件,降低商檢和物流費用,支持國外企業穩定在我國的生產規模,擴大投資。加強產業基地公共基礎設施和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產業集聚區發展環境。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政策和功能優勢,加大打擊走私力度,促進電子信息產品研發、維修、配送及服務外包業務的發展。
(五)支持優勢企業并購重組。
在集成電路、軟件、通信、新型顯示器件等重點領域,鼓勵優勢企業整合國內資源,支持企業“走出去”兼并或參股信息技術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鼓勵金融機構對電子信息企業重組給予支持。
(六)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
繼續保持并適當加大部分電子信息產品出口退稅力度,發揮出口信用保險支持電子信息產品出口的積極作用,強化出口信貸對中小電子信息企業的支持。落實科技興貿規劃。采取綜合措施為企業拓展新興市場創造條件,支持企業“走出去”設立研發、生產基地,建立境外營銷網絡。拓展與國外政府、企業間的合作,大力推動TD-SCDMA等標準技術在海外市場的拓展和商用。落實促進離岸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推動軟件外包企業加快發展。
(七)強化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產業創新發展。加強移動通信、筆記本電腦、軟件、新型顯示器件等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完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支持電子元器件、系統整機、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組成各種形式的產業聯盟,促進聯合協同創新。大力推進TD-SCDMA、地面數字電視、手機電視、數字音視頻編解碼、中文辦公文檔格式、WAPI(無線局域網安全標準)、數字設備信息資源共享等標準產業化進程,加強RFID、數字版權管理、數字家庭產品等關鍵標準的制定和推廣工作,加快制定工業軟件、信息安全、信息技術服務標準和規范。加強對電子信息產品和服務的知識產權保護。將集成電路升級等六項重大工程所需高端人才引進列入國家引進高層次海外人才的相關計劃,提高國內研發水平。
五、規劃實施
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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