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6日電(記者張曉松)工商總局將研究、制訂和推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示范文本,以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維護雙方當事人特別是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記者日前從工商總局了解到,合同示范文本將重點規范、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的標的、期限、價款、付款方式及時間、土地交付時間、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內容,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合同示范文本將遵循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切實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雙方當事人特別是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適度擴大農業規模經營,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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