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
(一)積極擴大物流市場需求。
進一步推廣現代物流管理,努力擴大物流市場需求。運用供應鏈管理與現代物流理念、技術與方法,實施采購、生產、銷售和物品回收物流的一體化運作。鼓勵生產企業改造物流流程,提高對市場的響應速度,降低庫存,加速周轉。合理布局城鄉商業設施,完善流通網絡,積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流通企業的現代化。在農村廣泛應用現代物流管理技術,發展農產品從產地到銷地的直銷和配送,以及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的統一配送。
(二)大力推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專業化。
鼓勵生產和商貿企業按照分工協作的原則,剝離或外包物流功能,整合物流資源,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推動物流企業與生產、商貿企業互動發展,促進供應鏈各環節有機結合。鼓勵現有運輸、倉儲、貨代、聯運、快遞企業的功能整合和服務延伸,加快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積極發展多式聯運、集裝箱、特種貨物、廂式貨車運輸以及重點物資的散裝運輸等現代運輸方式,加強各種運輸方式運輸企業的相互協調,建立高效、安全、低成本的運輸系統。加強運輸與物流服務的融合,為物流一體化運作與管理提供條件。鼓勵郵政企業深化改革,做大做強快遞物流業務。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三)加快物流企業兼并重組。
鼓勵中小物流企業加強信息溝通,創新物流服務模式,加強資源整合,滿足多樣性的物流需要。加大國家對物流企業兼并重組的政策支持力度,緩解當前物流企業面臨的困難,鼓勵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聯合、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重組,培育一批服務水平高、國際競爭力強的大型現代物流企業。
(四)推動重點領域物流發展。
加強石油、煤炭、重要礦產品及相關產品物流設施建設,建立石油、煤炭、重要礦產品物流體系。加快發展糧食、棉花現代物流,推廣散糧運輸和棉花大包運輸。加強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建設,發展農產品冷鏈物流。完善農資和農村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網絡,建立農村物流體系。發展城市統一配送,提高食品、食鹽、煙草和出版物等的物流配送效率。實行醫藥集中采購和統一配送,推動醫藥物流發展。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物流的跟蹤與監控,規范化學危險品物流的安全管理。推動汽車和零配件物流發展,建立科學合理的汽車綜合物流服務體系。鼓勵企業加快發展產品與包裝物回收物流和廢棄物物流,促進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鼓勵和支持物流業節能減排,發展綠色物流。發揮郵政現有的網絡優勢,大力發展郵政物流,加快建立快遞物流體系,方便生產生活。加強應急物流體系建設,提高應對戰爭、災害、重大疫情等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五)加快國際物流和保稅物流發展。
加強主要港口、國際海運陸運集裝箱中轉站、多功能國際貨運站、國際機場等物流節點的多式聯運物流設施建設,加快發展鐵海聯運,提高國際貨物的中轉能力,加快發展適應國際中轉、國際采購、國際配送、國際轉口貿易業務要求的國際物流,逐步建成一批適應國際貿易發展需要的大型國際物流港,并不斷增強其配套功能。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各有關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優化口岸通關作業流程,實行申辦手續電子化和“一站式”服務,提高通關效率。充分發揮口岸聯絡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快“電子口岸”建設,積極推進大通關信息資源整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積極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發展和保稅監管場所建設,建立既適應跨國公司全球化運作又適應加工制造業多元化發展需求的新型保稅物流監管體系。積極促進口岸物流向內地物流節點城市順暢延伸,促進內地現代物流業的發展。
(六)優化物流業發展的區域布局。
根據市場需求、產業布局、商品流向、資源環境、交通條件、區域規劃等因素,重點發展九大物流區域,建設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節點城市,優化物流業的區域布局。
九大物流區域分布為:以北京、天津為中心的華北物流區域,以沈陽、大連為中心的東北物流區域,以青島為中心的山東半島物流區域,以上海、南京、寧波為中心的長江三角洲物流區域,以廈門為中心的東南沿海物流區域,以廣州、深圳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物流區域,以武漢、鄭州為中心的中部物流區域,以西安、蘭州、烏魯木齊為中心的西北物流區域,以重慶、成都、南寧為中心的西南物流區域。十大物流通道為:東北地區與關內地區物流通道,東部地區南北物流通道,中部地區南北物流通道,東部沿海與西北地區物流通道,東部沿海與西南地區物流通道,西北與西南地區物流通道,西南地區出海物流通道,長江與運河物流通道,煤炭物流通道,進出口物流通道。
要打破行政區劃的界限,按照經濟區劃和物流業發展的客觀規律,促進物流區域發展。積極推進和加深不同地區之間物流領域的合作,引導物流資源的跨區域整合,逐步形成區域一體化的物流服務格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物流區域和華北、山東半島、東北、東南沿海物流區域,要加強技術自主創新,加快發展制造業物流、國際物流和商貿物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物流企業,在全國率先做強。中部物流區域要充分發揮中部地區承東啟西、貫通南北的區位優勢,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業,提升物流產業發展水平,形成與東部物流區域的有機銜接。西北、西南物流區域要加快改革步伐,進一步推廣現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術,按照本區域承接產業轉移和發揮資源優勢的需要,加快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區域物流環境,縮小與東中部地區差距。
物流節點城市分為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和地區性物流節點城市。全國性和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由國家確定,地區性物流節點城市由地方確定。全國性物流節點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大連、青島、濟南、上海、南京、寧波、杭州、廈門、廣州、深圳、鄭州、武漢、重慶、成都、南寧、西安、蘭州、烏魯木齊共21個城市。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包括:哈爾濱、長春、包頭、呼和浩特、石家莊、唐山、太原、合肥、福州、南昌、長沙、昆明、貴陽、海口、西寧、銀川、拉薩共17個城市。物流節點城市要根據本地的產業特點、發展水平、設施狀況、市場需求、功能定位等,完善城市物流設施,加強物流園區規劃布局,有針對性地建設貨運服務型、生產服務型、商業服務型、國際貿易服務型和綜合服務型的物流園區,優化城市交通、生態環境,促進產業集聚,努力提高城市的物流服務水平,帶動周邊所輻射區域物流業的發展,形成全國性、區域性和地區性物流中心和三級物流節點城市網絡,促進大中小城市物流業的協調發展。
(七)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的銜接與協調。
按照全國貨物的主要流向及物流發展的需要,依據《綜合交通網中長期發展規劃》、《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高速公路網規劃》、《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及《全國民用機場布局規劃》,加強交通運輸設施建設,完善綜合運輸網絡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和配套,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物流運行效率。發展多式聯運,加強集疏運體系建設,使鐵路、港口碼頭、機場及公路實現“無縫對接”,著力提高物流設施的系統性、兼容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整合現有運輸、倉儲等物流基礎設施,加快盤活存量資產,通過資源的整合、功能的拓展和服務的提升,滿足物流組織與管理服務的需要。加強新建鐵路、港口、公路和機場轉運設施的統一規劃和建設,合理布局物流園區,完善中轉聯運設施,防止產生新的分割和不銜接。加強倉儲設施建設,在大中城市周邊和制造業基地附近合理規劃、改造和建設一批現代化的配送中心。
(八)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
積極推進企業物流管理信息化,促進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盡快制訂物流信息技術標準和信息資源標準,建立物流信息采集、處理和服務的交換共享機制。加快行業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建立全國性公路運輸信息網絡和航空貨運公共信息系統,以及其他運輸與服務方式的信息網絡。推動區域物流信息平臺建設,鼓勵城市間物流平臺的信息共享。加快構建商務、金融、稅務、海關、郵政、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門的物流管理與服務公共信息平臺,扶持一批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成長。
(九)完善物流標準化體系。
根據物流標準編制規劃,加快制訂、修訂物流通用基礎類、物流技術類、物流信息類、物流管理類、物流服務類等標準,完善物流標準化體系。密切關注國際發展趨勢,加強重大基礎標準研究。要對標準制訂實施改革,加強物流標準工作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企業在制訂物流標準中的主體作用。加快物流管理、技術和服務標準的推廣,鼓勵企業和有關方面采用標準化的物流計量、貨物分類、物品標識、物流裝備設施、工具器具、信息系統和作業流程等,提高物流的標準化程度。
(十)加強物流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大力推廣集裝技術和單元化裝載技術,推行托盤化單元裝載運輸方式,大力發展大噸位廂式貨車和甩掛運輸組織方式,推廣網絡化運輸。完善并推廣物品編碼體系,廣泛應用條形碼、智能標簽、無線射頻識別(RFID)等自動識別、標識技術以及電子數據交換(EDI)技術,發展可視化技術、貨物跟蹤技術和貨物快速分揀技術,加大對RFID和移動物流信息服務技術、標準的研發和應用的投入。積極開發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統(GNSS)、地理信息系統(GIS)、道路交通信息通信系統(VICS)、不停車自動交費系統(ETC)、智能交通系統(ITS)等運輸領域新技術,加強物流信息系統安全體系研究。加強物流技術裝備的研發與生產,鼓勵企業采用倉儲運輸、裝卸搬運、分揀包裝、條碼印刷等專用物流技術裝備。
目錄:
一、發展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二、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三、主要任務
四、重點工程
五、政策措施
六、規劃實施
四、重點工程
(一)多式聯運、轉運設施工程。
依托已有的港口、鐵路和公路貨站、機場等交通運輸設施,選擇重點地區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一批集裝箱多式聯運中轉設施和連接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轉運設施,提高鐵路集裝箱運輸能力,重點解決港口與鐵路、鐵路與公路、民用航空與地面交通等樞紐不銜接以及各種交通樞紐相互分離帶來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多次搬倒、拆裝等問題,促進物流基礎設施協調配套運行,實現多種運輸方式“無縫銜接”,提高運輸效率。
(二)物流園區工程。
在重要物流節點城市、制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按照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城鄉規劃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運輸場站、倉儲基地等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建設一批以布局集中、用地節約、產業集聚、功能集成、經營集約為特征的物流園區,完善專業化物流組織服務,實現長途運輸與短途運輸的合理銜接,優化城市配送,提高物流運作的規模效益,節約土地占用,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物流園區建設要嚴格按規劃進行,充分發揮鐵路運輸優勢,綜合利用已有、規劃和在建的物流基礎設施,完善配套設施,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三)城市配送工程。
鼓勵企業應用現代物流管理技術,適應電子商務和連鎖經營發展的需要,在大中城市發展面向流通企業和消費者的社會化共同配送,促進流通的現代化,擴大居民消費。加快建設城市物流配送項目,鼓勵專業運輸企業開展城市配送,提高城市配送的專業化水平,解決城市快遞、配送車輛進城通行、停靠和裝卸作業問題,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網絡。
(四)大宗商品和農村物流工程。
加快煤炭物流通道建設,以山西、內蒙古、陜西煤炭外運為重點,形成若干個煤電路港一體化工程,完善煤炭物流系統。加強油氣碼頭和運輸管網建設,提高油氣物流能力。加強重要礦產品港口物流設施建設,改善大型裝備物流設施條件。加快糧食現代物流設施建設,建設跨省糧食物流通道和重要物流節點。加大投資力度,加快建設“北糧南運”和“西煤東運”工程。加強城鄉統籌,推進農村物流工程。進一步加強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完善鮮活農產品儲藏、加工、運輸和配送等冷鏈物流設施,提高鮮活農產品冷藏運輸比例,支持發展農資和農村消費品物流配送中心。
(五)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工程。
加強對制造業物流分離外包的指導和促進,支持制造企業改造現有業務流程,促進物流業務分離外包,提高核心競爭力。培育一批適應現代制造業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業,提升物流業為制造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制定鼓勵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一批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的示范工程和重點項目,促進現代制造業與物流業有機融合、聯動發展。
(六)物流標準和技術推廣工程。
加快對現有倉儲、轉運設施和運輸工具的標準化改造,鼓勵企業采用標準化的物流設施和設備,實現物流設施、設備的標準化。推廣實施托盤系列國家標準,鼓勵企業采用標準化托盤,支持專業化企業在全國建設托盤共用系統,開展托盤的租賃回收業務,實現托盤標準化、社會化運作。鼓勵企業采用集裝單元、射頻識別、貨物跟蹤、自動分揀、立體倉庫、配送中心信息系統、冷鏈等物流新技術,提高物流運作管理水平。實施物流標準化服務示范工程,選擇大型物流企業、物流園區開展物流標準化試點工作并逐步推廣。
(七)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工程。
加快建設有利于信息資源共享的行業和區域物流公共信息平臺項目,重點建設電子口岸、綜合運輸信息平臺、物流資源交易平臺和大宗商品交易平臺。鼓勵企業開展信息發布和信息系統外包等服務業務,建設面向中小企業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
(八)物流科技攻關工程。
加強物流新技術的自主研發,重點支持貨物跟蹤定位、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軟件、移動物流信息服務等關鍵技術攻關,提高物流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適應物流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趨勢,啟動物聯網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加快先進物流設備的研制,提高物流裝備的現代化水平。
(九)應急物流工程。
建立應急生產、流通、運輸和物流企業信息系統,以便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緊急調用。建立多層次的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保證應急調控的需要。加強應急物流設施設備建設,提高應急反應能力。選擇和培育一批具有應急能力的物流企業,建立應急物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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