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EEE)全面實施近三年后,中國版WEEE出臺。
3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對外發布了第551號國務院令,正式頒布了去年8月20日審議通過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此時距離國家發改委制定征求意見稿已經過去了近五年。
剛剛頒布的中國版WEEE,其制定時間可上溯至2004年。在歐盟《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2003年正式生效后,國家發改委早在2004年9月就發布了《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此后,日本、韓國、瑞士、中國臺灣、加拿大和美國的一些州在內的許多國家和地區也開始加緊制定相關法律。
2006年日本出臺《家用電器回收法》和《JEITA/JEMA產品回收動議》、韓國《促進節約和回收資源行動》,美國加州出臺《加利福尼亞州電子廢物回收法》。
中國版的WEEE卻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遇到了挫折,創維集團有關人士告訴記者:“2004年底我們就見到這份征求意見稿,但是其中規定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費用主要由生產商來承擔,該費用占產品成本的10%左右,這對于生產企業來說是難以承受的。”
記者從工信部獲得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4年開始我國電子信息行業的整體利潤率一直在5%之下而且呈現逐年遞減的狀態,其中家電企業的利率更是只有2%-3%。
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應對來自歐盟、日本、美國的WEEE、ROHS等環保法令,中國的電子制造企業更多將精力放在了出口產品的調整上。
康佳海外事業部發言人何小華告訴記者,“歐盟WEEE在廢舊家電回收責任方面由生產者、進口商和經銷商共同承擔,中國大部分產品都是OEM,因此中國企業承擔的責任比較小,而且歐盟各國的具體實施時間也一樣,像英國直到2007年才開始實施,這也給中國企業很大的應對空間。”
他還告訴記者,“在應對歐盟的ROHS指令方面,中國的企業要容易得多,只要采用無鉛焊接等新技術就可以規避大部分責任,成本增加也不大,這些新技術也可以很快應用于國內市場銷售的電子產品,因此中國版的ROHS也得以順利頒布。”
2007年3月,作為應對歐盟ROHS指令的我國《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實施。
然而隨著中國電器電子產品報廢高峰的到來,我國每年平均報廢電冰箱400萬臺、電視機500萬臺、洗衣機600萬臺,此外還有近500萬臺電腦進入淘汰期,原來分散的廢舊電器回收和處理體系已經不堪重負,中國版WEEE也到了非出臺不可地步。
中國版的WEEE在2007年由發改委修改后再次提交國務院法制辦審批,這次經過一年多討論和修改,2008年8月該條例終于獲得審議通過,不過這一條例對制造商有了很多保護措施,而金融危機的到來也讓該條例正式實施的時間推遲到了2011年元旦。
中國版的WEEE在多次征求意見和修改后對生產者采取了優惠的政策,其“生產者負責制”卻保留了下來。該條例規定,國家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用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費用的補貼,其將納入國家和地方財政預算管理。“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繳納義務。”
這項由生產商、進口商全面承擔廢舊電器回收費用的法規有可能使電器制造商的成本上升5%-10%。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對于利潤率原本不到5%的國內電子信息行業,中國版WEEE的推遲實施看起來是非常必要的。(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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