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631項產品退稅率
“未來三年輕工業以食品、家電、造紙、塑料、皮革、五金、電池、照明電器、洗滌、輕工裝備等行業為振興重點,兼顧其他行業的重點品牌企業。”記者獲得的該規劃初稿明確指出。
該規劃提出十一條措施,從稅收、資金、公共服務等三方面支持輕工業的復興。
稅收方面,配合安居工程加快推出適于大學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務工人員保障性住房計劃,國家擴大內需重大項目和政府采購項目中,優先選用國產輕工產品;滿足消費多樣化的需求,臨時降低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高檔手表等商品的消費稅,提高進口高檔消費品關稅。
還將繼續提高家電、家具、皮革、五金等輕工631項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恢復到2007年7月1日前的水平,暫時適度提高發酵產品、紙張等出口退稅率,對自主品牌出口的企業給予出口退稅、所得稅等政策上的優惠;取消資源性原料的進口關稅,提高資源性材料的出口關稅,減低關鍵裝備和零部件的進口關稅。
而資金支持層面,將完善大宗原料性輕工產品儲備制度。增加糖、乳制品、鹽、紙漿及紙張等產品的收儲,推動中央食鹽儲備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建立國家和地方儲備制度;選擇試點企業實施臨時動態儲備,以2008年第四季度積壓產品為基數,銀行給予足額流動資金專項貸款,國家給予一年全額貼息支持,待市場恢復時銷售還貸;設立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和高新技術開發與產業化示范專項資金,加大財政投資力度,促進輕工行業振興。
運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資金,加大對輕工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與推廣、行業標準制定、知識產權服務等的支持。落實企業研發投入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重點科技成果產業化等資金支持。
此外,還將進一步擴大信貸規模,加大對輕工企業生產經營流動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點企業,以商貿訂單為基數,給予足額信貸支持;并推廣和發展出口信貸保險、融資擔保等業務。利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和相關專項資金,支持企業“走出去”,舉辦各類展覽,加大國際并購力度。繼續調整和完善進出口貿易政策,恢復廢紙加工貿易政策,延長進口生皮加工貿易政策執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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