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了《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土地利用專項規劃》。
規劃指出,要按照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方針,統籌經濟社會恢復重建與土地利用,優化用地結構與布局,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改善生態環境,為恢復重建美好家園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規劃提出,要保障災后重建必需建設用地,確保因災轉移人口臨時安置和受災群眾家園恢復重建的必需用地得到保障,盡快恢復工農業生產條件;節約集約用地,立足于保障災區恢復重建,合理控制建設規模,城鄉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有所提升,努力轉變用地方式,防止用地浪費,大力推進土地整理復墾,確保災毀耕地、臨時用地、廢棄城鎮村和工礦用地得到有效整理復墾,有效補充耕地,農村人均耕地擁有量保持穩定,恢復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規劃明確了災后恢復重建所需臨時用地、城鎮用地、農村居民點用地、獨立工礦用地、基礎設施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的規模,以及土地整理復墾的任務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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