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商時報》今天在要聞版報道說,為因應臺商返臺投資,加強兩岸產業分工合作,臺灣經濟部門規劃推出兩岸特區合作,擬于自由貿易港區或加工出口區架構下增設經貿營運特區,提供廠商租稅優惠、大陸干部自由進出等特別待遇,并使與大陸特區形成產業鏈,該規劃最快年底前出爐。
臺當局“經濟部長”尹啟銘24日表示,經貿營運特區的概念來自于許多臺商表達返臺投資意愿。同時,將來兩岸經貿政策的松綁,以及年底前開始推動的“搭橋專案”,臺灣推經貿營運特區,有利兩岸企業合作。
尹啟銘說,經貿營運特區將于加工出口區架構下,可修改“加工出口區設置條例”,或由自貿港區轉型都可,透過行政程序進行,不需再另立設置條例。
他表示說,臺商希望“政府”能于特區提供優惠租稅條件,包括減免營所稅、貨物進出免稅,例如,自大陸進口的原物料,可于經貿特區享有免關稅優惠,臺灣半成品或成品運至大陸特區時,也可免關稅。
如此一來,廠商在大陸與臺灣兩地設立產業鏈。尹啟銘強調說,由于新加坡、香港與大陸具有競爭力的租稅條件,臺灣若不能提供租稅優惠條件,如何吸引廠商進駐。
尹啟銘24日向臺“行政院長”劉兆玄提出該計劃后,劉兆玄已指示由臺當局“經建會”于年底前完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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