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05年 農業稅條例廢止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新中國實施了近50年的農業稅條例被依法廢止,一個在我國延續兩千多年的稅種宣告終結。自2004年開始,國務院就實行了減征或免征農業稅的惠農政策。2005年歲末,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依法廢止農業稅條例,使免除農業稅的惠農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九億中國農民徹底告別了繳納農業稅的歷史。廢止農業稅條例,使解決“三農”問題步入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