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斷供案”又有新進展。記者昨日(9日)獲悉,原定于8月12日開庭的“斷供案”延期后,被銀行一紙訴狀告到法庭的 浪琴嶼某業主,與其代理律師劉子孺于8月8日上午解除了委托關系。
記者當天下午致電劉子孺律師時,他表示尊重業主方面的意思,雙方已解除關系。不過直到解除關系前,業主方面和銀行都一直保持著溝通。至于業主今后是做何打算,劉子孺表示不是很清楚。
盡管劉子孺突然從8日成為南山“斷供案”的局外人,不過他一直在做的另一件事仍然和斷供有關系———深圳市寶安區碧水龍庭70多戶業主集體選擇斷供,正是選擇他所在的廣東耕興律師事務所與開發商進行談判。
碧水龍庭業主集體斷供的原因何在?劉子孺告訴記者,業主斷供并非因為房價下降而心理不平衡要求補差價,而是因為開發商不遵守規劃,對部份規劃沒有嚴格執行,同時施工質量等都存在著問題,要求開發商出來進行溝通,尋求解決方法。他目前做的工作就是,給業主們制定與開發商談判的方案,新方案預計在下周出來。
作為律師,他和同事們一直在做業主的工作,斷供行為不可取,因為這是業主與銀行之間的貸款關系,而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是購房合同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兩者之間并不存在實質上的法律聯系。一旦斷供,業主在銀行的信用系統中可能會有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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