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昨日宣布,6月20日起將汽油、柴油價格每噸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價格每噸提高1500元;7月1日起將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5分錢。液化氣、天然氣價格不作調整。
汽油和柴油的全國平均零售基準價分別由每噸5980元和5520元調整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國平均零售價分別為每噸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約分別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格由每噸5950元調整為7450元。
此次電價調整,對城鄉居民用電和農業、化肥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四川、陜西、甘肅三省受地震災害影響嚴重的縣(市)用電價格也不作調整。
此外,即日起至12月31日,對全國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以防止煤、電價格輪番上漲。在臨時價格干預期間,全國煤炭生產企業供發電用煤的出礦價,不得超過6月19日實際結算價格。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統計顯示,這是2003年以來,第19次調整成品油價格和第3次實施“煤電聯動”。據測算,此次汽油、柴油的全國平均零售基準價分別上調16.7%和18.1%,全國平均銷售電價上調4.7%。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研究員張永軍匡算,此次油、電價格調整將推動月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環比上升0.4個百分點左右,間接影響則取決于其擴散反應。
國家發改委表示,為減少調價對群眾生活的影響,控制調價連鎖反應,對此次成品油調價增加的支出,采取以下綜合配套措施:對種糧農民、漁業(含遠洋漁業)、林業實行財政補貼。其中,對種糧農民在今年已增加的農資綜合直補的基礎上,財政每畝再增加5元補貼;對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實行財政補貼,運輸價格不提高;從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補助15元,農村增加10元;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通過增加財政補貼、進一步清理不合理負擔解決,價格暫不調整;液化氣、天然氣、鐵路客運價格不作調整。各項補貼資金中央財政即日下撥各地。
國家發改委指出,由于不調整居民用電價格,此次電價調整不會對CPI產生直接影響。不調整農業和化肥生產電價,也有利于穩定糧價,減緩物價總水平上漲的壓力。工商企業用電價格調整后,對物價總水平影響有限。總體來看,此次電價調整對CPI的影響不大。
國家發改委要求,有關石油、電力、煤炭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加強生產和調運,確保市場供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控制成品油和電力價格調整對市場的影響,加強成品油、煤炭、電力價格執行情況和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防止搭車漲價;嚴厲打擊不執行國家價格政策,以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維護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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