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四川、重慶、甘肅、陜西等地震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處了解到,為了保障災區人民的生活和災后重建,各地已經啟動了對帳篷、鋼材、水泥、玻璃、木材、磚瓦砂石等災后重建物資的臨時價格干預,并通過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努力穩定物資價格。
災區紛紛啟動限價措施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人士介紹說,當前地震災區生產恢復和災后重建任務艱巨而繁重,保持糧食、食用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帳篷、鋼材、水泥、玻璃等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價格的穩定十分重要。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已經積極開展了工作。
陜西省物價局則免收災后重建的建筑物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工程定額測定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8項行政事業收費,減半收取衛生監測費等。
自27日起,四川省物價局要求成都、綿陽、德陽、廣元、雅安、阿壩州價格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內選擇1-2個縣啟動建材價格應急監測, 對線材、螺紋鋼、水泥、磚、瓦、木材等八個建材品種市場供求和價格情況實施每日一報制度。
寧夏自治區物價局日前召集來自寧夏醫藥、水泥、食品、房地產等14家相關行業協會、生產經營企業代表,在銀川召開了抗震救災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會議提醒和告誡抗震救災物資生產和經營企業,在抗震救災的特殊時期,既要認真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又要主動承擔起應盡的社會責任,務必保持價格的穩定。決不允許任何企業或個人趁地震之機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對有上述價格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懲處。
央企加大力度保障供應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人士表示,地震發生后,未受災地區的價格部門積極配合抗震救災,保障了相關物資的穩定。
目前,廣東省價格主管部門已出臺多項措施:一是自16日零時起,在全省范圍內對省民政廳或省紅十字會統一組織的、整車運送救災物資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二是會同省交通廳于17日聯合發出緊急通知,要求通往四川省等地震災區的公路客運票價,應保持不高于11日的價格水平,期間已調高價格要退回原價,并加強了價格的監測和檢查。
為了保障市場供應,價格穩定,國家發改委及時協調物資調運,以保障前線抗震救災順利開展。截至18日,已向災區累計提供燃油發電機531臺,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起重機等大型工程機械615臺,液壓破碎錘、切割機、千斤頂以及斷線鉗等若干。在此基礎上,組織落實了1000多臺裝載機、挖掘機等設備貨源,以備調撥。
13日至18日,中石化集團分別從華中6家煉廠、華南2家煉廠以及大區儲備庫緊急調運3.8萬噸成品油進入川渝,確保部隊、鐵路機車、航空用油和抗震救災車輛用油。
另外,截至26日,中央儲備糧累計出庫36683噸、儲備食用油806噸,已經加工生產成品糧15078噸,其中5037噸已經運抵災區投放。(記者 李雁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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