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改革,加強農村公路管理養護
(一)推動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各地要認真落實省級政府出臺的實施方案,做到責任落實、機構落實和資金落實;要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健全管理養護體系,建立協調、監管、考核機制。要按照部制定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暫行辦法》和《農村公路養護技術指南》的要求,抓緊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管理辦法和技術規范。
(二)加強農村公路保護工作。各地要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加大對農村公路上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力度,按照全國治超辦的統一部署,在加強執法監管的同時,通過設置限高、限寬等設施,防止超重車輛行駛農村公路,保護好農村公路建設成果,提高農村公路服務水平。
六、發展客運,提高農村公路交通服務水平
(一)加強農村客運站點建設。農村客運站點要與農村公路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要加強對農村客運站建設的管理,解決目前存在的征地難、成本高、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客運站建設標準要以滿足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不要求一鄉一站或都建等級站。
(二)加大對農村客運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根據農村客運的公益性特點,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積極爭取地方政府財政補貼和優惠政策,使農村客運開得通,留得住,有效益。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引導,改善服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
(三)加快完善農村客運網絡。要根據農村公路通達、通暢情況,及時開通農村客運班線,科學調整、改造和延伸現有客運線路,適當增加班次密度,努力提高客運班車在農村地區的覆蓋面。
(四)創新農村客運組織方式。要學習借鑒城市公交運輸組織模式,在鄉鎮、村莊比較集中的地區,實施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增加停靠站點,滾動發車,定線循環,促進農村客運網絡和城市公交網絡的合理銜接和有效融合,最大程度地減少中轉次數,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出行。
(五)規范農村客運市場。要加強農村客運市場監管,嚴把客運市場準入關,維護運輸市場秩序,優化農村客運運力結構,讓農民群眾坐上安全車、放心車。
七、完善措施,確保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暢通
(一)落實政策,促進農產品流通。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大監督力度,認真落實“綠色通道”通行費減免政策,特別是落實對省內外合法整車裝載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無差別減免通行費政策,進一步完善“綠色通道”網絡和標識,提高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
(二)加大源頭監管力度。要從裝載環節入手,確保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按規定裝車、配載和運輸,嚴厲查處冒充鮮活農產品車輛和超限超載等擾亂運輸市場秩序的不法行為。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檢查,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責令整改,并進行通報,為鮮活農產品快速進入市場提供強有力的運輸保障。
(三)加強宣傳,營造“綠色通道”運行的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大對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相關政策、裝載要求等方面的宣傳,讓更多的鮮活農產品運得出來,讓更多的農民群眾享受“綠色通道”政策帶來的實惠。
(四)繼續落實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免征養路費和農機跨區作業免費通行的政策,促進農業發展、農產品流通和農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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