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和天津市關于節能減排的各項政策,市電力公司制定并啟動了“以大代小”的替代發電(大容量機組替代小火電機組)實施方案,今年首批替代電量將達到5.5億千瓦時,全年可節約標準煤5.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50噸。
依據天津市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部署實施的替代發電,是以天津電網內燃煤電廠機組年發電量為基礎,采取相對高效大機組替代其他能耗較高機組完成年度發電計劃。替代發電包括發電企業內部替代和發電企業之間替代兩種方式。
替代發電堅持節能優先的原則,即替代發電機組煤耗必須低于被替代發電機組煤耗水平,且高效大機組優先。并嚴格按照市場機制來確定替代發電的價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交易過程透明、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開展“以大代小”替代發電工作,可實現發電環節的資源優化配置、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非常明顯。截至目前,天津電網內共有各類發電廠30個,總裝機容量6540.92兆瓦。本市替代發電范圍是:單機容量13.5萬千瓦級及以下機組;被國家列為關停范圍的機組;鼓勵單機容量為20萬千瓦級機組作為被替代方參與替代發電;企業自備電廠以及無調節能力的水電、燃氣發電、垃圾焚燒發電等綜合利用機組暫不參與替代發電工作。經測算,天津電網每年可替代電量約15億千瓦時,如全部替代,全年可節約標煤約11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1000噸。今年本市安排第一批替代電量5.5億千瓦時,年底全部替代完成后,全年可節約標煤約5.7萬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約450噸,僅節煤一項,可節約生產成本約2600萬元。本市現已明確了替代發電激勵機制:凡列入關停范圍的機組,在確保供電、供熱安全的前提下,納入本市“十一五”小火電關停規劃并按期關停的機組,可享受最多不超過3年的發電量指標,且該指標必須通過替代發電轉讓給大機組。(卞建國 唐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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