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9日電 審計署網站今日刊登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結果的報告。報告稱,未發現挪用和嚴重侵占建設資金的問題,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做到了專款專用。
報告具體指出,三峽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總體較好。建設資金管理內控制度比較健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比較規范,未發現挪用和嚴重侵占建設資金的問題,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做到了專款專用。三峽工程與金沙江下游開發項目實行獨立核算,避免了相互擠占。
三峽工程是治理和開發長江的關鍵性骨干工程,建成后水庫正常蓄水位175米,總庫容393億立方米,具有防洪、發電、航運等巨大的綜合效益。工程分為大壩、電站、通航建筑物等幾個主要部分。大壩全長2309米,壩頂高程185米。電站設有左、右兩組共26臺單機額定容量為70萬千瓦的大型水輪發電機組。通航建筑物包括雙線五級船閘和垂直升船機,分別可通過萬噸級船隊和3000噸級客貨輪。2003年和2005年,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三峽建委)又先后批準建設電源電站和右岸地下電站,三峽工程總裝機容量達到2250萬千瓦,年發電量約880億千瓦時,主要供應華中和華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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