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宣布,經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審計,中國石油以零缺陷成為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中率先通過《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四零四條款的央企控股大型企業之一。
據稱,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對中國石油截至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內控體系運行有效性的審計后,得出上述結論。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于日前就此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建立并有效運行一套內部控制體系,既是資本市場監管的要求,也是中國石油自身管理和發展的需要。二00三年八月,中國石油董事會決定啟動內控體系建設,以美國《薩-奧法案》的頒布為契機,全面進行內控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工作,提升公司管理控制水平。二00六年中國石油內控體系全面進入正式運行。
據了解,建立內控體系并保證有效運行,是上市公司必須遵從的法律要求。本世紀初,美國安然、世通、施樂等一系列大公司的財務丑聞,嚴重打擊了美國投資者和消費者的信心,導致股票價格暴跌。
為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二00二年七月,美國國會通過并頒布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新法案針對上市公司增加了許多嚴厲的法律措施,成為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以來,政府制定的涉及范圍最廣、處罰措施最嚴厲的法律。
該法案要求在美國上市的境外企業也必須遵守此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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