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商務部的消息,2007年6月19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公布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闡釋;新的經驗證最終用戶制度;進口證明與中國最終用戶說明要求的修改》(以下稱新規定),并于當日生效。中國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司王琴華司長就此接受記者采訪,主要內容如下:
記者:請您簡要介紹一下美新規定的主要內容。
答:新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一)擴大了對華軍事用途出口許可證商品范圍。新增31項對華軍事用途出口時需申請許可證的物項,這些物項屬于航空發動機、飛機、水底照相機、激光器、貧鈾、機床、高性能計算機等20大類中的部分產品。
這31項產品在對華民用用途出口時仍維持現行做法,不需申請出口許可證。
(二)擴大了要求中國商務部出具最終用戶說明的范圍,凡是總價值超過5萬美元、需申請許可證的對華出口物項,不論何種管制原因(此前僅限于美國家安全原因),均需獲取中國商務部出具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說明》,但高性能計算機和高端紅外熱像儀除外。
(三)新設立“經驗證最終用戶”(VEU)授權制度。美國出口商向獲得VEU的中國最終用戶出口符合條件的產品可以免于申請出口許可證。VEU申請程序主要為:美國出口商、再出口商或中國最終用戶提出書面申請,美國政府最終用戶審查委員會將在收到申請的30天內決定是否批準,主要的考慮因素包括最終用戶完全從事民用用途活動的記錄、遵守美國出口管制規定、同意美國政府官員進行現場審閱、與美國及其他國外公司的關系等。未獲VEU的中國企業在自美進口高技術產品時仍可按現行規定辦理。
從目前美方公布的文本看,VEU審批程序復雜,條件嚴格,難以起到便利中美高技術貿易的作用,是否與中國法律沖突尚待評估。VEU制度也只是程序上的簡化,并非實質性放寬對華高技術出口限制。
記者:請問美國對華出口管制政策對雙邊高技術貿易的影響有多大?
答:美方認為,美拒批的對華出口許可證商品的價值在美對華出口額中占比很小。因此,管制政策對貿易影響微不足道。事實上,這種影響不只是體現在被拒批的許可證數字上,而更多地體現在未能提出申請的產品。美企業因美對華出口管制政策失去了許多潛在貿易機會、付出了高昂的機會成本。下面舉幾個例子:
2006年,中國進口機床總額為72.4億美元,其中自美進口僅占8%;集成電路進口總額為1056億美元,其中自美進口為63億美元,僅占6%;半導體材料及器件進口總額約160億美元,自美進口不足3%。
2001-2006年,中國高技術產品進口年均增長31%,而同期中國自美高技術產品進口占同類進口的比重由18.3%下降到9.1%。
此次美出臺的新規定又增加了31項對華出口需申請許可證的物項,擴大了許可證商品范圍,進一步加大了企業的經營成本和政治風險,打擊了兩國企業開展高技術貿易的信心,會影響中美高技術貿易的順利發展。
記者:請問中方如何開展對美交涉的?
答:自美方于2006年7月公布新規定草案后,中方通過不同途徑積極展開對美交涉。例如,中美雙方在兩次戰略經濟對話和數次商貿聯委會上就此問題進行磋商;中美高技術與戰略貿易工作組通過工作組會議和中美高技術與戰略貿易研討會等方式就新規定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國務院及商務部領導在不同場合向美方表示強烈不滿。中國商務部領導約見中國美國商會負責人就新規定問題交換意見。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于2006年10月組團赴美,代表中國企業界向美商務部、有關商協會組織和企業表達了對新規定的關注,反映中方業界意見。在新規定草案的評議期內,中國商務部收到了中國業界對新規定的許多意見,對美方要出臺新規定表示了十分擔憂和不滿,中國產業界不希望美政府利用出口管制阻礙雙邊正常貿易的發展。
記者:您對美新規定有何評價?
答:新規定擴大了對華出口管制許可證商品和要求中國商務部出具最終用戶說明的范圍,增加了兩國企業開展高技術與戰略貿易的成本,嚴重影響兩國企業開展高技術貿易的信心。中方對此表示非常遺憾和嚴重關切。中方認為,美方在未充分聽取中方意見的情況下執意公布新規定是不合適的,有悖雙方合作精神。新規定給兩國正常貿易設置不合理的障礙和附加前提條件,不符合雙方企業利益,損害了中方為擴大自美進口所做的努力,不利于促進中美貿易均衡發展。新規定對雙邊高技術貿易產生的消極后果應全部由美方承擔。中方保留對新規定進一步評論和采取相應措施的權利。
中方希望,美方能從維護兩國長遠利益出發,為企業實際利益考慮,采取建設性舉措,積極推動雙邊高技術貿易發展,為緩解中美貿易不平衡創造條件,促進中美經貿關系健康、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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