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任副主任東明上周六表示,我國將出臺可再生能源稅收優惠政策。
剛剛通過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把“加大財政投入,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一項原則確定下來。
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水能等非石化能源。《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未來15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目標是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爭取達到16%,目前這一比例尚不足1%。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室副主任張學誕認為,由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需經過研究開發、推廣應用等不同的階段,可考慮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從稅收方面來說,應該調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增值稅政策;調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企業所得稅政策;調整和完善可再生能源設備進口關稅政策;加大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國家財政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政策。(阮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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