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2009年12月24日,國務院正式批復了《甘肅省循環經濟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國函〔2009〕150號,以下簡稱《批復》),這是我國第一個由國家批復的區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實現了循環經濟由理論到實踐的重大突破。
《批復》指出,甘肅省地處青藏高原、內蒙古高原、黃土高原交匯處,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和陸路交通樞紐,資源蘊藏豐富,戰略地位重要,發展潛力巨大。要把《總體規劃》實施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舉措,著力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著力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實現甘肅省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批復》強調,《總體規劃》實施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動力,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積極培育循環經濟產業鏈、骨干企業、示范園區和基地建設,加大循環經濟支撐技術的研發推廣力度,努力把甘肅省建成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區。
《批復》要求,甘肅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落實配套措施,積極探索發展循環經濟的新思路、新舉措,確保完成規劃目標和任務;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總體規劃》要求,按照職能分工,制定完善本部門支持甘肅發展循環經濟的具體政策措施;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為推動循環經濟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做出貢獻。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甘肅省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共七部分:甘肅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狀況;發展循環經濟的必要性和工作基礎;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任務;重點項目和支撐技術;資源支撐與環境影響分析;保障措施。核心是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解決資源、環境的矛盾,實現綠色發展、高效發展、跨越發展,《總體規劃》實施期為2009—2015年。
為實現上述目標,《總體規劃》圍繞循環型工業、循環型農業和循環型社會建設,提出了著力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探索循環型農業模式,推進循環型社會建設,實施重點項目和研發推廣支撐技術,努力闖出一條資源型省份通過發展循環經濟,實現科學發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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