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市場份額中國占兩成
發達國家要完成2012年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完全依靠自身仍有相當難度。普遍的預測是,屆時發達國家可能需要從發展中國家購買25億噸的二氧化碳減排量。
據世界銀行測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的需求量在2006至2010年間預計為每年7至13億噸,年交易額將高達140至650億美元。歐洲于2005年1月起推行排放交易計劃,以力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CO2排放交易價格已提高到29歐元(35美元)/噸CO2。日本也在推行相似的CO2排放交易體系。
日本將通過“碳排放信用”交易以推動亞洲發展中國家的抑制排放項目,在應對全球變暖方面作出努力。日本環境部2007年8月初表示,將通過“碳排放信用”投資取得350萬噸排放信用。
日本于2008年初宣布,已同意在中國實施6個項目,包括在甘肅省的1個項目采用集中供熱設施替代現有的一些小型鍋爐。據日本政府估計,6個項目可使日本在今后5年內獲排放交易配額總計達1000至1500萬噸。按照京都議定書的承諾,日本在2008至2012年間的溫室氣體排放將要求比1990年水平平均減少6%,即減少約7600萬噸。
CFR交易市場現僅僅是開始,羅地亞公司在CER交易中賣價為11.80至23.60美元/噸,按照這一價格,羅地亞的CER價值1.5至3.0億美元/年。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于2007年6月宣布啟動“千年發展目標碳機制”,該機制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更好地利用國際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來拓展融資渠道,以促進可持續發展和實現千年發展目標。《京都議定書》生效之后,溫室氣體減排額成為一種新的商品在國際資本市場流通。根據《京都議定書》的“清潔發展機制”,具有減排義務的發達國家可向沒有減排義務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以支持具有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效應的項目,并購買因此產生的減排額度。“清潔發展機制”目前在發展迅速的國際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中處于核心地位,但也有跡象顯示,這一機制的發展速度比預期要慢,給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帶來的好處沒有預期的那么多。因此,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認為有必要啟動新的機制,補充和拓展“清潔發展機制”的范圍和作用。該機構稱,“千年發展目標碳機制”將在《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和“共同執行機制”的框架下開展運作,充分利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專業知識和覆蓋全球的網絡,讓更多的發展中國家通過國際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行融資。
《京都議定書》的目標是全球2012年減少50億噸的二氧化碳排放。聯合國官員認為,其中至少有一半必然依賴以CDM為主的碳市交易實現。世界銀行研究表明,中國將可以提供世界CDM所需項目的一半以上。按現行價格和《京都協議書》的目標,市場規模約在150億至250億美元之間,其中大約有30億至50億平均CDM交易來自于中國。
《市場報》 (2009-02-02 第1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