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畫墓內的仕女圖
為何受傷的總是文物?
《文物保護法》規定:“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在發現文物后,“凡因進行基本建設和生產建設需要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列入工程預算”;對于擅自施工毀壞文物的行為,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p>
林必忠指出,這些條款規定在現實中幾乎無法實現,首先絕大多數施工建設單位不會在開工前向文物部門報批,也不會將考古調查費用列入工程預算。出現擅自毀壞文物的情況后,由于行政管轄、地方保護、部門保護等諸多原因,施工建設單位也基本免于處罰。例如永寒公路,盡管文物部門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也向主管的執法部門報告,但這些部門都歸屬于永川區管轄,最后就都不了了之。
近年來,重慶市工程建設與文物保護的沖突事件并不鮮見。2005年,江津至綦江二級公路屏麓段紅線內7處古遺址、古墓葬和古建筑毀于推土機下;云陽至萬州高等級公路萬州區大周鎮鳳凰村段清代墓群被毀;2007年,秀山縣石堤水電站水淹了庫區內20處未進行保護的遺址……“重慶還沒有一起因破壞文物遭到罰款的案例,更不要說什么吊銷證書了?!绷直刂艺f。
文物部門專家建議,要解決工程建設和文物保護的矛盾,一是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就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的有關規定及違反責任作出細則解釋;二是確立第三方的執法主體,避免執法過程中的地方保護和部門保護主義,確保法律法規的權威與效力。一些建設單位也提出了建議,他們認為首先是要明確和完善工程建設中考古經費列入預算的辦法,使得施工方能合理預算,進行必要的文物調查和保護。此外,希望政府出臺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的指導意見及價格,建設單位和考古單位在一個合理范圍內進行商談,避免雙方就經費產生矛盾。(張琴付琳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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