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謝晉導演的告別儀式有上萬人前來送別 王浩然 早報資料
去年10月,在電影大師謝晉不幸身故后,“大嘴”宋祖德與其所謂證人劉信達幾次三番在博客以及接受媒體采訪時對謝晉之死予以惡意污蔑,謝晉遺孀、83歲高齡的徐大雯已將一紙長達5000多字的訴狀遞交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要求宋祖德、劉信達立即停止侵害,撤銷其在各門戶網站博客上的侵權文章并在相關媒體的醒目位置上刊登向原告賠禮道歉的公開聲明,并賠償各種損失共計人民幣50萬元。昨天,靜安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關于案件受理的情況,法院將由發言人擇期向社會公布。
謝晉遺孀徐大雯:
辱人者,人必辱之
在長達5000多字的訴狀中,徐大雯方面主要對宋祖德與劉信達兩方面的侵權予以駁斥。其一是宋祖德在10月19日發表的第一篇博客中稱,謝導的死因是一夜風流所致,還稱自己的好友劉信達當時就居住在謝晉隔壁的房間,“親耳”聽到有年輕女子的放浪聲。對于這一點,訴訟狀中指出,上虞賓館方面已證實在謝晉身故的當晚(10月17日),賓館中從未有一名叫“劉信達”的客人登記入住。另一方面,劉信達稱自己在凌晨2點“親耳”聽到隔壁房間有聲音,還曾撰寫博客稱用手機錄下當晚謝導與某年輕女子的交談內容。但根據上虞當地醫院提供的證明,謝導在10月18日凌晨1時許已經去世,所以訴狀稱:宋祖德與劉信達兩被告的文章純屬故意憑空捏造事實。
其二,訴狀還對宋祖德撰寫博客稱謝晉與劉曉慶有一私生子謝虞慶一事予以駁斥。根據謝晉方代表律師提供的從公安機關方面查到的證據,宋祖德與劉信達在2008年內根本從未出國,因此二人在各自博客中所謂“在海外親眼見到謝虞慶”一說實屬信口開河,胡亂詆毀他人,根本沒有謝虞慶這個人。
在訴狀的最后,謝晉的夫人徐大雯女士直言道:“我已經八十三歲了,身體情況也一直不好,先夫不幸去世的時候,我剛剛做完手術,安裝了心臟起搏器。我與謝晉相知相戀相守六十余載,人生伴侶突然撒手人寰,我已然痛心疾首。然而宋祖德、劉信達卻在這時候公然對謝晉進行如此卑鄙下流、污穢不堪的誹謗,形如‘鞭尸’,更令我情何以堪……辱人者,人必辱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原告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支持我的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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