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劍華在獄中堅持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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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名因受賄入獄的縣長,在獄中創作3部長篇小說并相繼出版,其中一篇直面官場。如今他已經獲得了省作協的會員證,并設想出獄后當一名專業作家。
李劍華,記者用這個名字在網上搜到這樣一條新聞:“2004年12月,河南省確山縣原縣長李劍華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法院查明,李劍華在任駐馬店市商貿局局長期間,收受工程回扣款50萬元。李劍華曾是河南省、駐馬店市、確山縣三級人大代表。”當時,他44歲。
昨日,在河南省第一監獄十四監區,記者見到了李劍華。他囚服短發,臉上掛著謙和的笑容,立正站在值班室的門口。將近5年的囚禁生活中,他創作了《解放者》、《中國特色》和《溫馨家園》三部長篇小說,均由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他也因此被河南省作家協會批準為會員。
為度過漫漫刑期重拾文學夢
李劍華完成的第一部長篇小說是《解放者》,小說末尾注明“第一稿2004年9月1日于沁陽”。當時,他的案件正處于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那時我在看守所里,案件還沒有結論。為了平復心情,我每天趴在床板上,或用膝蓋墊著稿紙,專注于寫這個書稿。”
2005年12月,李劍華到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刑。“面對漫漫刑期,我該怎么度過呢?”李劍華告訴記者,從一個領導幾十萬人民的一縣之長到遭人唾棄的階下囚,他思想上的換位經過了一段時間。有著豐富管教經驗的監區長楊文生和主抓管教工作的副教導員陳玉輝觀察到李劍華沉默寡言、意志消沉,就給他講了很多囚犯獄中成才的事例,告誡他這10多年的牢獄生活不能荒廢,必須得留下點什么,尋找自己身上還有哪些潛能可以開發。
“上世紀80年代初,當時我在基層工作,曾經在報刊上發表過幾篇文學作品,20多年來忙碌于官場,這個文學夢已經被丟掉了。我決心將文學夢想重新拾起來。”他找出在看守所寫的提綱,籌劃創作個人第一部長篇小說。
“其實《解放者》的故事從小就在我腦子里,我小時候就聽父輩和他的首長、戰友講戰爭故事”,李劍華曾經長期工作生活在革命老區,從小接觸了不少老紅軍和老八路。這部書講的是一些縣團級老干部戰爭年代的經歷。書中主人公王軍的故事百分之九十都是真實的。
“平均每天寫7000字,最多時一天寫了上萬字。寫《解放者》,第一稿20萬字,第二稿40萬字,第三稿80萬字。我寫作的狀態越來越投入,幾乎達到忘我境界。”李劍華說,寫作不僅使他的服刑生活充實起來,同時對于一個被判刑入獄的官員來說,寫作也令他獲得了個人精神上的自我救贖,慢慢重新建立起自信。
2007年1月11日,81萬字的定稿全部完工。在監獄領導的幫助下,去年8月《解放者》由長江文藝出版社面向全國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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