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報:近日,記者從文化部獲悉,為進一步推動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充分發揮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調動企業開拓海外音像市場的積極性,文化部辦公廳下發了《國產音像制品出口獎勵暫行辦法》,將拿出部分資金用于獎勵在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目前,2006年度獎勵資金的申報已經開始,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31日。
據了解,此次的獎勵資金由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專項資金中列支,專門用于獎勵在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中取得突出業績或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員會負責對出口獎勵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獎勵額度也由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員會根據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總體規劃和出口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確定。據悉,出口獎勵每年評選一次,設立優秀出口企業獎、優秀出口節目獎、個人突出貢獻獎3個獎項。所有獎項申報者均需向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詳情可查詢中國文化市場網。
國產音像制品出口專項資金由財政部、文化部于2005年共同設立,旨在對出口國產音像制品實行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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