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哥本哈根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領導人會議。這是溫家寶在會上發表講話。新華社記者武巍攝
各位同事,
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國際社會堅定信心,凝聚共識,積極努力,加強合作。必須始終牢牢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保持成果的一致性。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從零開始的,國際社會已經為之奮斗了幾十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是各國經過長期艱苦努力取得的成果,凝聚了各方的廣泛共識,是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基礎和行動指南,必須倍加珍惜、鞏固發展。本次會議的成果必須堅持而不能模糊公約及其議定書的基本原則,必須遵循而不能偏離“巴厘路線圖”的授權,必須鎖定而不能否定業已達成的共識和談判取得的進展。
第二,堅持規則的公平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和基石,應當始終堅持。近代工業革命200年來,發達國家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排放總量的80%。如果說二氧化碳排放是氣候變化的直接原因,誰該承擔主要責任就不言自明。無視歷史責任,無視人均排放和各國的發展水平,要求近幾十年才開始工業化、還有大量人口處于絕對貧困狀態的發展中國家承擔超出其應盡義務和能力范圍的減排目標,是毫無道理的。發達國家如今已經過上富裕生活,但仍維持著遠高于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且大多屬于消費型排放;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的排放主要是生存排放和國際轉移排放。今天全球仍有24億人以煤炭、木炭、秸稈為主要燃料,有16億人沒有用上電。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統籌安排,決不能以延續發展中國家的貧窮和落后為代價。發達國家必須率先大幅量化減排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這是不可推卸的道義責任,也是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發展中國家應根據本國國情,在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轉讓支持下,盡可能減緩溫室氣體排放,適應氣候變化。
第三,注重目標的合理性。中國有句成語: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西方也有句諺語: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應對氣候變化既要著眼長遠,更要立足當前。《京都議定書》明確規定了發達國家至2012年第一承諾期的減排指標。但從實際執行情況看,不少發達國家的排放不減反增。目前發達國家已經公布的中期減排目標與協議的要求和國際社會的期望仍有相當距離。確定一個長遠的努力方向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把重點放在完成近期和中期減排目標上,放在兌現業已做出的承諾上,放在行動上。一打綱領不如一個行動,我們應該通過切實的行動,讓人們看到希望。
第四,確保機制的有效性。應對氣候變化,貴在落實行動,重在機制保障。國際社會要在公約框架下做出切實有效的制度安排,促使發達國家兌現承諾,向發展中國家持續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加快轉讓氣候友好技術,有效幫助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內陸國家、非洲國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
最后,我要強調的是,中國政府確定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是中國根據國情采取的自主行動,是對中國人民和全人類負責的,不附加任何條件,不與任何國家的減排目標掛鉤。我們言必信、行必果,無論本次會議達成什么成果,都將堅定不移地為實現、甚至超過這個目標而努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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