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以下簡稱《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此前,該條約在俄羅斯已正式生效。目前,上合組織其他成員國也正在履行國內審批程序。如何看待《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意義?它對上合組織和區(qū)域合作將產生怎樣的影響?本報記者就此專訪了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上海合作組織研究中心主任陳玉榮。
記者:《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獲得上合組織國家立法部門的批準是上合組織發(fā)展歷程中的一件大事,該條約將對上合組織的發(fā)展帶來怎樣的影響?
陳玉榮:《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是在《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中哈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中吉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中塔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和《中烏友好合作伙伴關系條約》等雙邊友好合作條約的基礎上提出和發(fā)展的。2006年6月上海峰會上,胡錦濤主席提出締結上合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法律文件的倡議,獲得其他成員國元首的一致支持。2006年9月,中方作為倡議方,向其他成員國提交了文件草案。此后,各成員國以中方草案為基礎,經過多輪磋商,最終就《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文本達成一致。2007年8月比什凱克峰會上,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元首共同簽署了《睦鄰友好合作條約》。
《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是歐亞地區(qū)首份類似內容的多邊政治文件,為進一步鞏固上合組織成員國之間政治互信和睦鄰友好、維護本地區(qū)持久和平和促進共同發(fā)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法律基礎,必將成為上合組織發(fā)展史上一座重要里程碑。
記者: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彼此之間有著日益鞏固的良好的國家關系,《睦鄰友好合作條約》更是以法律形式確定了上合組織成員國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夙愿。
陳玉榮:上合組織一項基本職能是安全合作,也就是以集體的力量維護中亞地區(qū)的安全穩(wěn)定,這是各成員國的共同利益所在。作為一個區(qū)域性的國際組織,無論是機制建設,還是基本職能的發(fā)揮,上合組織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上合組織的快速發(fā)展,取決于成員國之間有著良好的國家關系,有著高度的互信關系,這是上合組織發(fā)展至今取得重要成績的根本保證。
上合組織成立伊始,各成員國共同簽署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后來又在此基礎上制定了一系列文件。2004年上合地區(qū)反恐機構在塔什干成功運作,并在上合組織框架內舉行多次聯合反恐演習,表明上海合作組織在維護區(qū)域安全方面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此次《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在我國批準通過,必將進一步促進上合組織框架內的安全、經濟、人文等各個領域的深入合作和發(fā)展。
記者:上合組織另一項基本職能是經濟合作,從這一角度上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不僅有利于成員國之間的互信合作,更為上合組織深化各領域合作提供了前提保障。
陳玉榮:如果沒有彼此之間良好的國家關系,沒有彼此的信任,就談不上上合組織框架內的經濟合作,也談不上區(qū)域經濟的繁榮與發(fā)展,更談不上維護地區(qū)的穩(wěn)定。因此,在加強地區(qū)安全合作的同時,上合組織成員國還將經濟合作與安全合作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上合組織框架內確立了交通、信息、能源、農業(yè)等優(yōu)先發(fā)展領域,通過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及其《落實措施》,確定了130多個大型合作項目。
上合組織區(qū)域經濟合作的長遠目標是,實現商品、資本、技術和服務的自由流動。從目前階段看,成員國在交通、能源、通信、信息等領域的合作取得了長足發(fā)展。然而,上合組織成員國之間經濟基礎不同,在推進上合組織的整體合作、實現長遠合作目標仍有一定的困難需要克服。《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在法律上生效,不僅有助于加深成員國之間的互信關系,還將為上合組織框架內區(qū)域經濟合作的深入發(fā)展注入新的動力。 (記者 張?zhí)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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