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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欠發達地區對于私人投資而言變得不那么有吸引力,地方政府發覺要通過很多的公共投資來保持 GDP 增長變得更加困難。過去,很多地方通過直接投資于基礎設施和房地產(以加大其債務規模及弱化其資產負債情況為代價),來推動短期的經濟增長。今后,投資回報的快速下滑將需要更高的投資來推動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增長,而且地方政府很快會發現由于自身財務情況的限制,無法依靠公共投資作為經濟增長的引擎。
不過,當中央和地方政府將關注點從保持經濟增長轉向為所有居民提供有效的社會服務時,地區經濟的平衡可以做到既有效率,又可持續。地方政府應該盡量減少各地對于所有居民在社會福利以及獲得醫療和教育方面的差異,這樣可以通過確保勞動力和人力資本將流向工作回報更高的地方,而不是社會服務更好的地方,減輕生產要素錯配所導致的效率損失。為了讓地方政府轉變職能,中央政府必需改變現有的治理結構,為地方政府提供適當的激勵機制以達成社會方面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