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發展銀行簽訂聯合制裁協議加大反腐力度
交叉制裁作為新執法工具加重對企業從事欺詐腐敗活動的懲罰增加強大威懾力
2010年4月9日,盧森堡:世界各大多邊發展銀行(MDB)今天簽署一項協議,對發現在多邊發展銀行資助的發展項目中從事欺詐腐敗活動的企業和個人實行交叉制裁,從而在全球反欺詐與腐敗的斗爭中邁出了一大步。
新協議適用于期限超過一年的制裁,簽署方包括非洲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美洲開發銀行集團以及世界銀行集團。多邊發展銀行的制裁形式通常包括申斥、對未來合同規定條件、禁止——即宣布某個公司或個人在未來一定期限內或永久性無資格參與其資助的任何活動。根據新協議,被一家多邊發展銀行制裁的企業可因同一不當行為遭到其他簽約發展銀行的制裁。
世界銀行行長羅伯特·B·佐利克說:“今天各發展銀行之間簽署這項交叉制裁協議,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對一家銀行的盜竊和欺騙行為,將遭到全體同業的制裁。這一舉措給予我們全體發展銀行一個強有力的新手段,要讓在發展項目中從事欺詐腐敗活動的企業承擔責任,同時對企業在業務活動中廉潔自律也可以起到有力的激勵作用。交通規則更嚴格了。這一協議也向各成員國政府強調稀缺的發展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美洲開發銀行行長路易斯·阿爾貝托·莫雷諾說:“統一行動對于我們打擊腐敗和防止腐敗侵蝕發展效益的共同努力能否獲得成功具有關鍵意義。交叉制裁與擴大信息共享和協作調查相結合,有助于我們各機構更嚴厲地預防、發現和遏制腐敗。”
參與簽署協議的各多邊發展銀行將繼續自行管理在項目中遏制和預防欺詐腐敗的獨立戰略。不過,新協議為簽約多邊發展銀行在欺詐腐敗風險管理方面深入合作提供了契機。
歐洲復興開發銀行行長托馬斯·米羅說:“各多邊發展銀行之間加強合作,把反欺詐和腐敗的斗爭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堅決打擊腐敗是維持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吸引投資和樹立信心的關鍵。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步驟。”
加大威懾力度對于全球反腐敗斗爭的成敗,對于防止腐敗侵蝕發展效益,都具有關鍵意義。亞洲開發銀行行長黑田東彥說:“采取統一和協調的方式打擊欺詐腐敗,有助于確保世界各大多邊發展銀行提供的資助能夠完全送達預期受益人,這樣才能使我們消除貧困和確保可持續經濟增長的共同努力實現發展效益的最大化。”
這一集體執法行動體現了各銀行作為聯合國際金融機構反腐敗工作小組成員在2006年9月17日作出的承諾。各機構在2006年的協議中承諾進一步探討一個機構采取的合規和執法措施怎樣獲得其他機構的支持。根據2006年的協議,各機構同意協調對可制裁行為的定義,擴大相互間的信息共享和協作調查。交叉制裁與擴大信息共享和協作調查相結合,可以使各機構更有效地預防、發現和遏制腐敗。強有力、均衡和協調的做法也可以向各國政府合作伙伴和私營企業顯示,各機構均保持著同樣的高標準。
非洲開發銀行行長唐納德·卡貝魯卡說:“這項新協議所帶來的共同合作努力,將通過制裁被發現從事欺詐腐敗活動從扶貧開發資源中謀利的企業和個人,確保發展的效益,并將進一步確保瞄準腐敗供求雙方的威懾努力充分發揮效應。”
主辦簽字儀式的歐洲投資銀行對協議表示贊揚,歐洲投資銀行行長菲利浦·馬斯塔德說:“歐洲投資銀行致力于打擊腐敗,對于今天各家多邊發展銀行簽署的交叉制裁協議表示歡迎。作為歐盟的銀行,歐洲投資銀行將會研究如何在遵從歐盟法律框架的情況下加盟。與此同時,歐洲投資銀行自身的制裁政策將盡力充分考慮其他多邊發展銀行做出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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