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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試點方案和三個一億人的實施方案,我們也形成了初步的稿子,正在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我們也希望盡快完善這幾個方案,然后在年底之前能夠盡快實施。
我就簡單開這么一個頭,下面我想請大家看看有什么問題,我非常愿意利用這個機會回答大家的提問。
2014-11-05 15:41:17
下面開始提問,提問之前通報一下你所在的新聞機構。
2014-11-05 15:42:44
我們知道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居住和就業,這樣城市政府就將會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基礎設施,然而我們知道,城市里的公共基礎設施很多都是一些公益性的項目,這樣它存在著一個融資量大而且期限長的因素在里頭,我想請問徐司長,這方面的資金來源從哪里來?另外,很多地方政府也提出要拓寬融資渠道,這樣會不會加大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呢?還有一個,地方的投融資體制需要一個怎么樣的配套改革?另外一個問題是,城鎮化下一步的重點和難點在哪里?
2014-11-05 15:45:24
我想倒過來回答你的問題,你最后的問題是問我城鎮化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其實難點問題也就是重點問題,這是一個問題。
我覺得,這次新型城鎮化和過去不太一樣的地方,強調的是以人為本,所以我們這次的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那么怎么體現以人為核心呢?說白了,就是要把農民工的市民化作為我們這次新型城鎮化的一個重點。所以你說重點是什么,這就是重點。難點是什么?我覺得難點也在這里。
什么叫農民工市民化呢?我們現在大概有2.69億外出的農民工在各類城鎮居住、生活、工作,這些人很多,我們周圍都可以看得到,他們很多已經在城鎮工作了很長時間、居住了很長時間,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已經有了比較穩定的工作。但是,這批人不能享受具有戶籍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待遇。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樣的話,就導致城市出現了一批經濟上作為勞動力被充分利用,但在社會上又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務,處于被歧視的狀態,所以很多城市就形成了所謂城市內部的二元結構。這樣一種狀況,顯然不利于一個城市和諧、穩定、可持續發展,也不利于整個中國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所以我們這次提出來要把農民工的市民化作為重點難點問題來解決。
2014-11-05 15:48:38
市民化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使得那些有條件在城市落戶的人要讓他落戶,你一旦擁有城市戶口,就可以和城市其他居民一樣享受完全一樣的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有些人可能不夠條件,或者他自己不愿意拿這個城市戶口,成為城市居民的話,那我們也要為他提供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特別是涉及到他切身利益的,比如說一些保障房的問題、子女的教育問題、他今后的養老問題,包括醫療保障等等問題,幾個基本公共服務的待遇方面,要逐步和城市居民一樣。當然我說逐步就是不可能一兩年馬上就可以做到,但是隨著一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越來越高,要逐步提高他們的待遇,實現均等化。所以它是有兩個方面的含義。
目前來看,確實都有一定的難度,這就回到你提的關于城市政府的財力問題,因為要讓這些人落戶,落了戶之后,你就要給他提供公共服務,這都是要花錢的。然后不落戶的人要讓他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待遇,也是要花錢的。所以我們看到,一個農民工要完全市民化,到底要花多少錢,有很多專家有不同的估算,根據不同城市的生活成本等等,大致估算下來的,每個人可能要8萬,有的多一點要13、14萬,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找一些研究報告,他們都有一些描述。
2014-11-05 15:51:02
但是,這些錢也不是說讓你一年一次性地投入,他也是有個逐漸分擔的過程。而且,也不都是要由地方政府來提供的。所以我們這次在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里頭特別強調,要建立一個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擔機制,這個成本分擔機制實際上是由中央政府、省一級政府、市縣政府,包括企業、包括個人來共同承擔的。這樣一種機制的建立,我覺得是有利于促進農民工的市民化的。
當然,隨著城鎮化水平越來越高,更多的人會在城市工作、居住、生活,城市的規模也會越來越大,所以就涉及到城市的基礎設施各方面條件都要進一步改善,這就回到你說的融資問題。確實,這是一個困擾很多城市政府的難題,因為大規模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這些基礎設施項目都帶有公益性,或者準公益性。這樣一些項目的最大特點是一次性投入規模很大,但是享用的可能是幾代人,它的現金回報比較低,從現金流完全回報整個投資規模,可能要十年、二十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這樣就有一個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的可持續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城鎮化規劃里頭專門提出來,要建立一種多元可持續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的體制。所謂多元,就是我們要通過不同的融資方式來實現融資。就是你可以根據這個項目的不同性質,比如說有收益的項目,收益比較好、比較穩定,而且未來的收益見漲的項目,我覺得是可以更多地通過公私合營模式引進社會資本來參與投資。對那些收益很低,或者完全沒有短期經濟收益的項目,可能不得不通過政府融資的方式來解決,或者財政的投資,或者政府發行債券的方式項目。
2014-11-05 15:53:30
即便是這樣,也需要為地方政府的投融資提供一個成本合理、期限更加匹配的融資服務。從目前我們國家現實來看,我覺得地方政府融資面臨的很大問題,就是融資的規矩和項目的性質,在收益期限的匹配上有很大的問題。總的感覺就是,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偏高,這樣就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債務負擔。所以我想,下一步可能要通過整個金融體系的完善,為所有這一類基礎設施投融資項目提供一個成本更加合理、形式更加多樣、期限更加匹配的融資服務,這樣可以使得我們投融資的規模,地方政府的債務也變得更加合理。
當然還有個源頭上的問題,就是你的城市規劃要好,如果你的城市規劃空間布局范圍過大,基礎設施網絡拉得過開,那你基礎設施的效率會比較低,你基礎設施的規模會過大,你的負債也會變得過大,這也是不合理的。所以,一個合理的城市規劃、合理的基礎設施規劃,也是保持一個城市政府合理的融資規模和債務規模的很重要的前提。
2014-11-05 15:57:50
您剛才提到10月份召開了推進城市化進程的工作的部際聯席會議,相關部門提到調整城市化規模標準的劃分,這項工作是具體出于什么考慮?謝謝。
2014-11-05 15:59:10
我們原來的城市規模劃型標準是1980年提出來的,按照那個規模,比如說當時的特大城市的標準是100萬人以上,然后50萬人以上就叫大城市。現在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把我們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里頭,在合理調控、引導城市規模結構的時候,我們提出了一個很重要的調控要求,就是要合理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大家想,如果我們按照原來那個標準,一百萬就是中國特大城市的規模,我們就要對所有一百萬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嚴格控制規模,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有很多研究表明,大概是兩百萬到五百萬之間的城市是最符合規模經濟的,就是從效率的角度來說,可能是最合理的。所以你這樣一種標準如果不進行調整的話,它不能適應我們現在對城市規模的調控和引導。所以我們后來和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包括統計局,經過研究,經過對比國際上的一些標準,我們就提出了新的城市規模的劃型標準。按照我們新的標準,那個文件大家都可以找得到,我也帶了一份來。按照我們新的規模,我們現在把城區常住人口50萬人以下的城市變成了小城市,其中20萬到50萬之間的城市叫一類小城市,20萬以下的是二類小城市。城區人口50萬到100萬之間的叫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在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都為大城市,在大城市里頭,我們也分了兩類,就是100萬到300萬的是大城市的一類,300萬到500萬之間的是二類的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超過500萬,在500萬到1000萬以下的,我們定義為特大城市。城區的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的,我們叫做超大城市。這個標準是以國發2014第51號文的形式發布了。
2014-11-05 16: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