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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您介紹一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基本內涵是什么?該怎么理解它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之間的關系?
2014-10-30 10:05:52
《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其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依法治國”的主要標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依法治國”的結果形態。
2014-10-30 10:06:47
作為目標的描述,法治國家比較抽象,而法治體系比較具體。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立體的、動態的、有機的完整體系,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體現了法治的整體要求,通過“五大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建設,使依法治國的總目標讓全黨全國人民“看得見”、“可操作”、“能感受”、“易評價”,可以成為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作用。
2014-10-30 10:07:05
總目標是我們黨在法治建設認識上的理論創新,是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制度設計,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的實踐要求。
2014-10-30 10:07:21
有一個問題,在法律領域有學者提出來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而這次四中全會提出的法治專門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這兩者之間有什么樣的關系?謝謝。
2014-10-30 10:07:30
法律職業共同體由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構成,具有相同的知識結構、法治信仰、資格要求和職業倫理,因此稱之為“共同體”。
“法律職業共同體”一般以司法職業為基礎,《決定》并未使用這一概念,而是提出涵蓋范圍更廣的概念,即法治專門隊伍,涵蓋了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法學教育等法律行業和領域。
2014-10-30 10:10:00
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的正規化、專門化、職業化,《決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一是健全國家統一法律執業資格考試制度。二是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三是探索建立法律職業從業者之間良性互動和開放的人才吸納機制,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四是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交流渠道。五是加快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
2014-10-30 10:10:16
四中全會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這和司法獨立有何區別?
2014-10-30 10:10:31
“司法獨立”的概念是根據一些國家三權分立的政體提出來的。我們國家實行的是議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不僅是立法機關,而且是權力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其負責,并受其監督。
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講,我們提出“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與“三權分立”政體下的“司法獨立”是兩回事。
我國高度重視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都對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作出具體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和改革要求。
四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要求?!边@是對“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最好的闡釋。
2014-10-30 10:12:52
在現在的司法領域,一些冤假錯案會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四中全會提出了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的改革,我想問這對冤假錯案有什么意義?謝謝。
2014-10-30 10:15:10
產生冤假錯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防止冤假錯案,需要多措并舉。這次《決定》提出的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是一項重大舉措。
我國的偵查、起訴、辯護、審判等訴訟制度比較完備。一般的刑事案件,需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階段。但在司法實踐中,一些進入庭審的案件,常常因為偵查機關沒有收集或者沒有依法收集關鍵證據,未達到定罪標準。這種情況下,法院如果判被告人有罪,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如果判無罪,又要承受社會各方面壓力。
2014-10-30 10: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