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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8日上午,衛生部和農業部聯合召開媒體通氣會,就近期社會關注的茶葉農藥殘留問題與媒體進行溝通交流。參加會議的專家有: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張旭東處長、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董洪巖處長、農業部種植業司李文星處長、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簡秋研究員、農業部農藥檢定所季穎研究員、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王君副研究員。以下為通報和答問文字實錄:
張旭東:非常感謝大家來參加通氣會,也非常感謝媒體朋友對食品安全標準的關心和支持。最近,相關媒體報道了茶葉農藥殘留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衛生部會同農業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農業部農藥檢定所等進行了研究,現就有關情況做進一步溝通,希望各界對食品安全標準工作繼續給予支持。
我主要介紹一下食品安全標準工作的職責分工、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進展、食品安全標準工作的公開透明問題三個方面的情況。
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職責分工。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衛生部負責制定、公布,食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由衛生部、農業部制定。為做好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標準工作,衛生部、農業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了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標準相關機制和工作程序。2009年9月聯合印發《食品中農藥、獸藥殘留標準管理問題協商意見》(衛辦監督函〔2009〕828號),明確規定了農業部負責食用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及檢測方法與規程的計劃、立項、起草、審查、復審、解釋、檔案、制修訂經費的管理等;負責征求意見和對外通報,向國務院指定的負責對外通報和評議工作的部門提供通報所需資料,提出答復評議意見,并對其他世貿組織成員通報的涉及農藥殘留的標準提出評議意見;負責組織農藥殘留專業工作組對標準進行審查形成標準發布稿,并負責標準解釋。衛生部會同農業部共同發布和廢止農藥殘留限量和檢測方法與規程標準。因此,衛生部、農業部在農藥殘留標準方面分工明確、協調配合,不存在管理不一致和標準矛盾的問題。
關于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進展。衛生部對食品安全標準工作高度重視,會同農業部等多個部門開展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初見成效,許多工作也得到了媒體朋友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關注。主要有五個方面工作進展,一是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制度,公布實施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二是組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10個專業分委員會,共350多位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等方面權威專家組成,負責標準審查工作;三是成立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為制定完善標準提供科學依據;四是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法》實施前的有關食品標準的清理整合和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公布了乳品安全標準、真菌毒素、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使用、預包裝食品標簽和營養標簽、速凍面米制品等187項標準,覆蓋了各類食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數千項指標。對2314種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做出了嚴格規定,撤銷過氧化苯甲酰等過時食品添加劑品種。開展食品包裝材料標準清理工作,共清理3000余種食品包裝材料,公布107項可用于包裝材料的樹脂名單,公告禁止雙酚A用于嬰幼兒奶瓶生產。五是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在食品標準清理的同時進行科學規劃,指導未來幾年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現在已經完成了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支持,大家提出的很多針對性建議,我們將在規劃中積極采納;六是我國擔任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和農藥殘留法典委員會的主持國,去年還擔任了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亞洲地區執委,通過這些有利條件,加強對國際食品標準的跟蹤研究,促進我國食品標準與國際標準同步發展。
關于食品安全標準工作的公開透明問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包括計劃、立項、起草、審查、批準、發布以及修改與復審等工作程序。衛生部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在標準制定、修訂過程中的社會參與與公開透明。在標準立項階段,廣泛征求社會公眾、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產業主管部門以及行業協會的意見,注重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銜接;在標準起草全過程中,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廣泛聽取社會、多學科專家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各方意見和建議,鼓勵公民、法人、專家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工作。在標準正式公布前,還在衛生部網站上再次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并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通報;在標準的審查、發布階段,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負責對標準草案進行審核,經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專業分委員會和主任會議審議通過后,批準公布。前面我已經介紹了這個委員會由350多位醫學、食品、營養、農業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包括在各相關領域的權威科學家、工程院院士。在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為科學基礎,以公開透明為原則,并充分借鑒國際食品安全標準的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居民的膳食特點,制定食品安全標準,以保證標準各指標安全可靠。
董洪巖:新聞界的記者朋友,上午好,感謝各位長期以來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關注和對農藥殘留標準工作的關心和大力支持。我向各位簡要介紹一下農藥殘留標準的有關情況,分成四個方面:
一是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制定的情況。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之后,衛生部、農業部共同發布了315項限量標準,并且對2009年之前發布的農藥殘留限量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涉及到農藥殘留限量的進行了清理,現在清理的結果是,涉及到農藥殘留限量1795項,在2011年組織制定了209項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新制定的還沒有發布,正在程序之中。到目前為止,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總數達到了2319項。我國制定農藥殘留標準的原則完全遵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的農藥殘留標準的原則,也就是遵循殘留的風險評估原則,并根據我們國家農藥登記的情況和居民膳食消費的情況,這些標準都是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制定的。在標準的制定過程中,同時會兼顧考慮農產品的國際貿易、國際標準和我國農業生產的實際情況。標準制定嚴格按照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向WTO通報、以及經過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查委員會審議的程序來進行。
二是關于近期媒體報道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情況。前一段時間,綠色和平組織發布了2012年茶葉中農藥殘留調查報告,他們發布的檢測結果,我們經過了梳理和分析,分成三類情況來看。一類是我國有限量標準的,應該講,檢測的數值和限量標準比較,檢測數值是比較低的,都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要求。第二類是參照日本的肯定列表檢出的29項農藥殘留,肯定列表中有21項有限量,這21項也都符合。第三類是其他8項,是任何國家和國際組織目前都沒有制定相應的限量標準。在調查報告中提到了三種限量農藥,分別是硫丹、滅多威、三氯殺螨醇,應該講,這都是先后被禁止的, 2011年6月15號,農業部、工信部、環保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1586號公告,撤銷了硫丹、滅多威在茶樹上的登記。但硫丹、滅多威沒有撤銷在其他作物上的登記,在茶樹上不得使用,但在其他作物上還是允許使用的。1997年6月,農業部發布了禁止在茶樹上使用三氯殺螨醇的通知,2002年又發布公告重申了一下,規定三氯殺螨醇不得用于茶樹上,但仍然可以用于柑桔上。
硫丹這個藥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規定茶葉中的限量原來為30mg/kg,歐盟和日本也規定為30mg/kg,我國的規定與其一致。2011年,衛生部、農業部發布公告,將茶葉中的硫丹修訂為20mg/kg,我們這個標準是嚴于歐盟和日本的。2011年7月,中國向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提供了茶葉中硫丹的殘留數據,并經過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的農藥殘留專家聯席會議的科學評估,將茶葉的硫丹限量從30mg/kg調升到了10mg/kg,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調整,2011年,我們也對茶葉中的硫丹限量進行了調整,調整為10mg/kg,已經經過農藥殘留委員會第5次會議審議,并向社會廣泛征求了意見,向WTO通報,按照標準制定程序,將于近期經過審查后正式批準發布。
第二個禁止的藥是滅多威。國際食品法典尚未制定滅多威的殘留限量,歐盟不是茶葉的生產國,并且沒有對滅多威這個藥進行登記,因此歐盟執行的是一律標準,0.1mg/kg。國際上很多國家在沒有經過評估的時候制定這個一律標準,很大程度上是保護國內產業,應該講完全是從貿易保護的角度考慮的。衛生部、農業部2011年發布滅多威殘留限量是3mg/kg,我國是茶葉的主要生產國和出口貿易國,確定這個指標是經過嚴格評估的,達到3mg/kg的要求,完全能保障茶葉的消費安全。
第三個取消的藥是三氯殺螨醇,已經取消了一段時間。國際食品法典規定,茶葉中三氯殺螨醇的限量是50mg/kg,歐盟規定是20mg/kg,我們國家還沒有制定茶葉中三氯殺螨醇的限量標準,主要是三氯殺螨醇禁止使用時間比較早,并且從近些年對茶葉中三氯殺螨醇的監測數據來看,數值都比較低。之前我們也具體查了,它的最大檢出值為0.25mg/kg,我們雖然低,但是現在根據工作需要和社會上大家的高度關注,農業部和衛生部也正在組織開展茶葉中三氯殺螨醇的風險評估和限量標準的制定工作。
三是撤銷農藥登記,即該種農藥停止使用,為什么制定殘留標準,也就是它和殘留限量標準之間的關系。撤銷的原因,各個國家在撤銷某種農藥的登記和使用時,在考慮農藥安全性的同時還要考慮很多其他因素,比如農藥生產廠是否提供農藥登記的申請、農藥使用技術水平、農作物的品種結構、氣候及病蟲害發生規律和農藥產業政策等。我國在撤銷這些高毒農藥的登記,禁止這些高毒農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除考慮到保障安全的因素外還考慮到保障農業生產環境的安全和農民用藥時的健康和安全等因素,并且關注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們國家種植規模還比較小,農藥使用技術水平還比較低,超劑量、超范圍、不按間隔期用藥和采收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這對農產品的安全和農業生態環境的安全還存在著較大的風險隱患;第二個撤銷農藥登記的原因主要是引導產業科技創新,從目前我國農藥產業發展的現狀來看,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品種和數量已基本可以滿足國內農業生產的需要,淘汰部分高毒農藥的條件已經具備,因此我們有目的地從政策層面引導行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鼓勵企業發展生產低毒、高效、環保的農藥。
要說明一下,禁止使用這些農藥,為什么還要制定限量標準呢?目前各個國家對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并沒有制定統一的檢出限或者規定不得檢出的政策,包括歐盟這樣的主要農產品進口國,也是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根據本國貿易的需要靈活制定殘留限量標準。我國在茶葉上禁止使用的農藥沒有規定不得檢出,制定了限量,主要是基于以下四點考慮:一是從安全角度考慮,目前制定的硫丹和滅多威的限量是20mg/kg和3mg/kg,都是根據我國茶葉中殘留的實驗和居民消費的數據,應該講,在每個階段都是經過科學評估的,所以達到這個要求,安全是有保障的。第二是從我國茶葉產業的發展和出口貿易的角度考慮,茶葉是我國的優勢出口產品,在制定茶葉農殘標準時,原則上我們盡量與國際食品法典的標準保持一致。如果我們根據禁限用的政策制定從嚴標準,比如低于食品法典的標準,我們這些產品出口到任何一個國家時,進口方都會首先要求要滿足我們國家的國家標準規定,無形之中我們自己就給自己設置了這個技術壁壘,造成一種貿易的障礙。第三是從政府監管的角度考慮,雖然這些藥禁止使用了,它使用的時候都是行為違法,但是要為政府檢驗提供依法依據,就是判定結果是否達到要求。第四是從生產的實際出發,坦率地講,我國由于過去為了單一追求數量,長期大量使用現在禁用的農藥,在生產的環境中主要是水和土壤不同程度地還存在著一些殘留,加之硫丹、滅多威、三氯殺螨醇這些藥雖然不得在茶樹上使用,但是其他作物上仍然可以使用,如果相鄰種植,由于氣流、風等一些因素,飄移是不可避免的,一定會導致茶葉中還存在一定殘留的可能。因此,目前制定這些標準,第一個是保障安全,第二個是符合生產的實際狀況,從而達到制定標準重要兩個方面的目的,一個是保障安全,一個是還要促進產業的發展。當然,這些標準的指標確立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我們會根據科學研究的進展情況、根據科學研究的結果和生產貿易的一些實際情況做一些適時的調整和修訂。
四是農業部采取的措施。農業部在推動茶葉產業發展的同時,關于對出口優勢的茶葉產品非常關注茶葉的質量安全問題,已經采取了一系列相關性措施,一是強化農藥的管理,確保農藥的產品質量,取消了一些農藥在茶葉上的登記。二是加強農藥的安全使用指導,大規模開展茶園的安全用藥和宣傳,并且農業部建立了標準茶園,積極開展茶葉的“三品一標”認證,即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推動產業化統防統治病和茶葉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最大限度減少因農藥使用不當造成的危害;三是大力推進公共質保和綠色質保,采取綜合性防治措施、生態措施,防治茶樹病蟲害,從源頭上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四是完善茶葉中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目前茶葉中涉及到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已經制定出來27項。從各個方面,經過努力,我國的茶葉質量狀況總體上是高的,是安全的,應該講是好的、是有保障的。下一步農業部將在加快茶樹上推廣使用低毒、高效、低風險的農藥,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提高安全用藥水平,從源頭上提高茶葉質量安全水平。同時我們也制定一個原則,加快轉化國際食品法典涉及到的茶葉中的農殘標準,同時轉化食品法典其他所有的農殘限量標準,加快我們國家農藥殘留標準的制修訂步伐,完善我國農殘的標準體系,為食品安全監管和食品消費安全提供技術保障。
我就簡單介紹這些,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