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對于解碼器和衛星節目接收器的銷售和設備運營是否有限定?
答:為加強對衛星節目接收設施的管理,中國制定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其中對解碼器、接收器的銷售和運營作出了明確規定。中國對衛星節目接收設施的生產、進口、銷售、安裝和使用實行許可制度。衛星節目地面接收設施由國務院電子工業行政部門制定的企業生產,其他任何單位不得生產;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內貿易、廣播電視和電子工業行政部門制定的單位銷售,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如進口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必須持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開具的證明,進口其專用元部件必須持國務院電子工業行政部門開具的證明,到國務院機電產品進出口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海關憑審查批準文件放行;禁止個人攜帶、郵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入境。
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必須由單位向當地縣、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批,拼審批機關開具的證明購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完畢,由審批機關發給《接收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個人不得安裝和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8、中國關于媒體播放廣告有何具體規定?
答:國家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對廣播電視媒體播出廣告實行行業管理。目前,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主要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廣電總局17號令)等法規、規章,對廣播電視廣告播出進行規范。
今年,廣電總局對《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廣電總局17號令)進行了修訂,并于9月8日頒布了修訂后的《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廣電總局61號令)。該《辦法》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對廣播電視廣告內容、播出、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對現行的《暫行辦法》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如,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小時商業廣告播出時長不得超過12分鐘;每套節目每日公益廣告播出時長不得少于商業廣告時長的3%;播放電視劇時,每集(以45分鐘計)可插播2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其中19點至21點之間播出電視劇時,每集可插播1次商業廣告,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等等。
9、廣電媒體是否有補貼其他業態的要求,如通過賦稅的方式支持電影產業?
答:為支持中國電影產業發展,中國政府設立了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委員會,建立了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制度,即對縣級以上城市電影院的電影票房收入,按5%的標準征收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電影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包括,資助城市影院放映國產影片;資助城市影院更新改造;資助影院計算機售票系統建設;資助少數民族電影譯制;其他經財政部和廣電總局批準對電影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中國政府還建有電影精品專項資金制度,即每年從電視廣告純收入中提取3%建立,用于支持電影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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