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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指標
(1)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基于微流控生物芯片的水質檢測創新技術和微型化的儀器設備一套以上,檢測指標不少于5項,精度不低于同類常規設備,造價下降30%以上,使用成本降低50%以上;
(2)開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26項污染物以及不少于110項新興污染物的分析方法,進一步補充完善城市供水水質檢驗方法行業標準;
(3)開發2-3種水中污染物篩查技術,形成污染物篩查技術體系,建立具有推廣應用價值的污染物指紋庫及案例庫,提交《城市供水應急監測方法指南》修訂稿;
(4)分別提出或完善針對水源、水廠和管網的在線檢測系統技術規范,形成飲用水生物測試技術規范以及城市供水全流程水質檢測方法指南;
(5)形成發明專利不少于5項。
4、實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課題經費來源及構成
課題國撥經費不超過2000萬元。
6、其它要求
無
課題2: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技術與業務化平臺建設示范
(一)指南說明
“十一五”期間,針對我國飲用水污染事件頻發問題,為加強水質監測預警技術支撐和提升應急響應能力,飲用水主題“預警監控”項目有關課題在多信源三級監測網絡構建、時空分析和可視化表達、水質安全評價及預警方面開展關鍵技術研究。通過系統集成,初步建成了“城市供水水質監測預警系統技術平臺”,并在建設部城市供水水質監測中心、山東省、濟南市等進行了國家、省和城市三級技術平臺的示范應用。
圍繞城市供水系統全方位、多層次監管的業務需求,結合“智慧城市”建設的思路,“十二五”期間將進一步擴展平臺功能,加強系統集成,形成國家、省、市三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實現由單一水質管理到供水系統綜合監管的功能拓展,為全面提升我國城市供水系統的監管能力提供技術支撐。
(二)指南內容
1、研究目標
圍繞我國城市供水系統全方位、多層次監管的業務需求,結合住建部“智慧城市”建設總體要求,在“十一五”成果的基礎上,開展國家、省、市三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構建和運行管理關鍵技術研究,優化平臺體系總體設計,完善平臺業務化功能,形成由平臺建設和運行管理的關鍵技術、基礎標準、技術指南及監管方法構成的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技術體系并進行示范應用,為國家和地方的城市供水安全監管業務提供科技支撐。
2、主要研究內容
(1)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體系總體設計
在“十一五”城市供水水質監控技術平臺的基礎上,進一步梳理國家、省、市三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所需功能及基本要素,分析各功能和基本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優化三級業務化平臺體系的頂層設計,形成平臺總體設計技術方案以及平臺建設相關的標準規范,為規范化我國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提供技術支撐。
(2)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構建關鍵技術研究
根據我國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體系頂層設計,應用云分配、云儲存和云計算等技術,開發信息管理、督察管理、考核管理、遠程會商、應急支持、決策支持、通用資源管理等功能系統,集成相關技術和系統形成開放性、多層級、多功能的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構建技術。
(3)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運行保障技術研究
研發基礎信息的優化采集、網絡傳輸與質量保證技術,異構數據整合和海量信息提取技術,以分級管理和分項業務為導向的信息數據化處理和系統化處理技術,建立城市供水系統監管信息流和業務流管理關鍵技術;研發依托業務化平臺開展供水系統風險評估和績效評估的技術系統,建立各項評估中所需數據采集的技術途徑,形成城市供水系統監管評估專家決策支持技術體系。
(4)國家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構建
根據城市供水管理的業務需要,建設國家級平臺數據庫、案例庫、知識庫,開發具備支撐全國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各項主要業務功能的系統,集成應用信息化管理相關技術和各子功能系統,支持國家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的建設和運行。
(5)省、市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構建
選擇典型省、市,開展省市兩級平臺建設技術和運行管理技術研究,建設省市兩級平臺數據庫,優化完善水質預警技術,集成應用信息化管理相關技術和各子功能系統,支持省、市級城市供水系統監管業務化平臺的建設和運行,最終形成可向全國推廣的平臺構建和運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