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視頻播放位置
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
第四章支撐條件
第十五條科技部在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新材料與先進制造、
信息網絡、現代農業、生物與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空間和海洋、
公共安全等國際科技合作重點領域專門對國合基地建設進行部署,
使國合基地真正成為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實施的重要載體,人才培養
和創新團隊建設的重要平臺。
第十六條 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對國合基地所開展的國際
科技合作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并通過進一步加大相關項目資金的投
入力度和強度,推動國合基地更好更快發展,適應做大項目、攻關
鍵技術和出高水平成果的要求。國合基地的推薦部門也應對列入國
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的基地項目予以經費匹配。
第十七條科技部支持國合基地開展國際技術培訓、人才培養
和信息服務等工作,以提高基地的輻射影響力,并把國合基地重點
人才引進工作納入國家引智計劃予以重點支持。
第十八條科技部組織建立國合基地聯盟,并努力把基地聯盟
打造成為各基地成員間相互學習、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分工協作
和實現共同目標的有效組織機制。國合基地聯盟在中國科學技術交
流中心設立秘書處,負責統籌協調聯盟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在國際科技合作網站設立“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
專欄”,為宣傳國合基地的發展提供信息服務,并為國合基地間的
相互交流協作提供平臺。
第二十條國合基地的依托單位和推薦部門應結合《國際科技
合作“十二五”專項規劃》,將部門和地方國際科技合作工作與國合
基地的建設相銜接,以豐富和充實國合基地的內涵,同時加強國合
基地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產學研合作,為國合基地的可持續發展提
供支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科技主管部
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部門、本地區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
法,以充分發揮部門、地方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積極性和主動
性,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局面。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科技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三條原《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管理辦法(試行)》自本
管理辦法實施之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