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發放物資要優先保障遇難者和重傷員家庭等群體
新華網北京4月20日電(記者衛敏麗)民政部20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青海省民政廳切實做好玉樹地震災區發放救災物資工作,發放物資要優先保障遇難者和重傷員家庭、孕婦、嬰幼兒、孤兒、孤老和殘疾人員。
為保證救災物資有序接收、及時發放,民政部要求,災區各級民政部門要在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運救災物資,認真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接收、清點、入庫和發放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救災物資的保管,堅決避免因管理不當造成浪費。救災物資接收和發放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在受災群眾臨時安置方面,民政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鼓勵自力更生,采取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結合等多種方式進行。在救災帳篷集中安置點,要設立管理機構,實行社區化分片管理,指派干部開展駐點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受災群眾生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通過緊急采購和調運、協調建立流動商業網點等方式,解決受災群眾生活必需品問題,尤其要提供符合當地群眾民族習俗和生活習慣的生活物資。要建立治安、消防聯隊,開展治安、消防巡查等自防自救工作,切實維護好安置點安全和社會秩序。
民政部還要求,災區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制定臨時生活救助方案,并細化具體落實措施。一是要盡快組織發放臨時生活救助資金。要以社區和村組為單位,加緊排查,摸清需救助人員底數,建立名冊,盡快組織發放。二是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將符合救助條件的本地戶籍及滯留本地的外地戶籍受災困難群眾全部納入救助范圍。三是在災區遇難的所有人員,包括戶籍在本地和外?。ㄊ小⒅荨⒖h)籍人員,其家屬應在遇難地縣級民政部門領取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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