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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別讓監獄成為殘障人最好的歸宿——冀中星首都機場爆炸案
【事件回顧】
2013年7月20日18時24分,來自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大冀莊村的殘障人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裝置,造成本人受傷,現場無其他人員傷亡,機場航班起降未受影響。10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后冀不服判決選擇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經查,冀中星系為引發關注以解決其上訪訴求,采取了爆炸行為。2005年6月28日,在廣東東莞打工的冀中星騎摩托車載客途中遇到警察巡邏查車,他遭到治安隊員持鋼管追打,造成腰椎體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事發后他未獲賠償,開始走上了上訪的道路。
【北京一加一分析評論】
冀中星采取犯罪的方式引發關注,以求解決其上訪訴求的行為固然不值得支持,但他多年以來,拖著傷殘的身體,四處上訴、上訪,事情均無法得到解決,他也未獲任何形式的司法救濟,讓我們看到了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在此事件中的不作為。
冀中星事件中折射出了目前國內社會所存在的一個現象:殘障人的貧困化與貧困的殘障人化。當然,我們并非是以陷入貧困從而走上絕路來為冀中星進行開脫。但當殘障人面臨嚴重的貧困問題時,他們需要的是關注與支持。我們不希望監獄或者地下道成為他們最終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