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問:如何進一步加強低保對象動態管理?
答:低保對象資格不是一成不變的,有的低保家庭困難程度緩解,收入水平超出了低保標準,應及時退出保障范圍,停發低保金;有的在低保標準以下收入發生變動,應及時增發或減發低保金。為加強低保對象動態管理,我們將全面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定期報告制度,根據低保家庭人口結構和收入來源進行分類管理。低保經辦機構要針對低保家庭成員變化和家庭經濟狀況報告情況,分類定期開展核查,及時辦理低保金停發、減發或增發手續。對于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的“三無人員”,每年核查一次;對于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對于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家庭,原則上要城市按月、農村按季核查。
問:對群眾反應強烈的“人情保”、“關系保”,將采取哪些根治措施?
答:對于“人情?!?、“關系?!?,我們的態度是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同時,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人情保”、“關系?!?,我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一是完善民主評議和公開公示制度,保障群眾對低保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健全監管機制,積極配合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加強對低保工作的專門監督檢查,對重點地區定期開展抽查。三是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制度,對備案對象逐一核查、嚴格管理。四是健全低保投訴舉報核查制度,公開監督咨詢電話,有條件的地方要以省為單位設置統一的舉報投訴電話;做好低保來信來訪工作,推行專人負責、首問負責等制度,做到有訴必問、有訪必復。五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低保審核審批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問:如何保證《意見》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答: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民政部將通過政策解讀、干部培訓、媒體報道等多種形式對《意見》精神進行宣傳,使全國民政系統和社會公眾了解國家關于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的政策措施。二是進行專門部署。在9月27日全國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回良玉副總理對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民政部希望各地對這項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確?!兑庖姟诽岢龅母黜椪叽胧┞涞綄嵦帯H羌訌姸綄Ш蜋z查。《意見》明確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將低保政策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點內容,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民政部將會同財政部等部門研究建立低保工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辦法,組織開展對各省(區、市)低保工作年度績效評價。四是加強能力建設。各地民政部門要深入調研,精心測算,為政府制定加強社會救助能力建設的具體辦法和措施提供決策參考,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要不斷提高管理服務能力,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引入專業社工為低保對象提供心理輔導、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社會融入等方面的服務,不斷拓展社會救助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