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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9月28日訊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在新形勢下全面做好低保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以下為答問全文:
問:為什么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
答:最低生活保障是黨中央、國務院為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作出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2007年,在已實施城市低保基礎上,農村低保全面建制,實現了低保制度城鄉全覆蓋。五年來,各地高度重視、切實推進低保工作,城鄉低保標準分別增長了58%和105%,實際補助水平分別提高了136%和187%,全國累計投入低保資金4000多億元,7500多萬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為惠民生、解民憂、保穩定、促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
雖然低保工作總體規范有序,但與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相比,還存在明顯不足,與人民群眾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一是服務意識亟待加強,服務方式亟待改進。一些低保工作人員對群眾困難不夠重視,解決問題不夠及時,服務保障不夠到位。二是責任落實亟待加強,監管機制亟待改進。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著責任邊界不清晰、監管機制不到位、責任追究不嚴格等問題,騙保、漏保、關系保、人情保等問題時有發生。三是能力建設亟待加強,工作程序亟待改進。低保工作力量、經費、手段與任務要求不相匹配,工作程序上還存在不方便快捷、不公開透明等問題。
為了有效解決上述突出問題,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國務院出臺《意見》,對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意見》的實施,標志著低保工作向著科學化、規范化、精確化、專業化管理服務方向又邁進一步,意義重大而深遠。
問:《意見》對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有哪些總體要求?
答:《意見》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高度,對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即: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主題,以強化責任為主線,堅持保基本、可持續、重公正、求實效的方針,進一步完善法規政策,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加強能力建設,努力構建標準科學、對象準確、待遇公正、進出有序的低保工作格局,不斷提高低保制度的科學性和執行力,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同時,《意見》明確了低保工作要堅持的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應保盡保,確保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圍;二是堅持公平公正,做到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審批結果公平公正;三是堅持動態管理,做到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四是堅持統籌兼顧,做到低保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低保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