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4
慈善組織能搞經營嗎?
允許商業運作,并獲取贏利,賺的錢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業
郭美美事件發生后,她的一條微博解釋說:“我所在的公司是與紅十字會有合作關系,簡稱紅十字商會。”正是郭美美說的這種合作模式,讓公眾的疑問進一步升級。是否有人在利用慈善牟利,為個人獲取巨額的財富?
趙白鴿指出,賺錢和紅十字會精神相悖。要賺錢的人,請遠離紅十字會。紅十字會的人要把人道、博愛、奉獻的精神放在首位。
由于公益事業是一項道德要求很高的事業,在公眾眼里,公益必須純潔,行善必須干凈。因此,一旦商業模式進入公益領域,就會被詬病。金錦萍認為,民眾質疑有其合理之處。慈善組織應以慈善事業為己任,如果慈善組織如同商業組織一般在商海中拼殺博弈,就會讓人有“掛羊頭賣狗肉”的感覺,甚至對慈善組織的“非營利性”產生懷疑。
能否打著慈善的名義賺錢?王振耀強調,隨著越來越多現代捐贈模式的出現,尤其是大額捐贈增加,為了解決現有的資金保值、增值,也為了保證捐款的來源,可以允許商業運作,并獲取贏利。這在發達國家也是通行的,但賺的錢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業。
在國際上,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國際人道組織——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曾頒布《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企業界伙伴關系政策》,倡導和鼓勵運動的成員與企業界建立伙伴關系,其核心基礎就是以公開的紅十字形象關聯作為回報,獲取企業界對紅十字運動某一具體活動、項目或工程的資金支持。
哈佛商學院的管理學大師邁克·波特認為,公益慈善活動應該向商業活動學習,只有將“投資”、“風險慈善”、“市場導向”等概念引入公益慈善,公益慈善才會變得更為有效。
2008年,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發起一項創新型籌款項目“中國紅行動”,組織動員海內外著名企業,設計生產含有紅色元素的慈善產品,產品銷售的部分利潤捐贈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用于公益項目的實施。“中國紅行動”啟動后,得到了格蘭仕、國美電器等企業的積極響應。今年6月18日,上汽通用五菱捐贈500萬元加盟“中國紅行動”。
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認為,市場化運作的公益項目要實現三方共贏:讓需要幫助的群體得到免費服務或無償資助;讓公益慈善組織獲得公益資源,不花錢辦好事;最后是要讓承辦企業有一定的回報,保證可持續性。但這種回報應是通過所提供的社會服務間接獲得,而不是從慈善組織或受助方中獲取。公益慈善組織在這當中要做的就是加強監管,通過嚴格規范的制度建設和運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尋租空間,防止“好菜”變味,真正把好事辦好,把實事辦實。
公益慈善與商業的合作面臨著潛在的風險。在與商業合作的過程中,公益慈善組織如何規避風險、保護自身品牌的公信力?如何確保合作的走向不背離宗旨?這就需要賦予公益慈善商業模式以規范健康的機制。
王汝鵬認為,坐等捐款上門、沒有服務意識、沒有營銷意識、沒有管理創新的公益慈善組織,不可能成為有影響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實力的公益慈善組織。公益項目如何通過市場化運作注入“活水”,這是公益慈善組織正在積極探索的問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王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