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預備性磋商:為簽署ECFA等協議作最后準備
海協會與海基會28日下午在重慶舉行預備性磋商,就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進行最后準備,以提交29日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正式簽署。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領銜進行磋商。
鄭立中在磋商開始前的致辭中表示,兩岸同胞高度關切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商談進程。經過半年不懈努力,兩會專家終于在近日完成了ECFA的業務磋商,對協議文本和附件均達成一致。兩岸同胞對此高度肯定,認為協商成果為兩岸同胞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有利于深化經濟合作,有利于實現兩岸經濟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有利于共同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提升兩岸經濟的活力和競爭力。為此,我們深感欣慰也備受鼓舞。與此同時,對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也達成高度一致。
他說,人民是推動歷史前進的主人。在兩會協商方面,人民的需要就是兩會協商的根本宗旨;人民的期待就是兩會協商的前進方向;人民的肯定就是兩會協商的最大動力。我們深信,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能夠順利舉行,兩項協議能夠順利簽署,兩會制度化協商和兩岸經濟合作就能由此開啟新的篇章。
高孔廉在致辭中總結了兩會制度化協商的幾點重要意義,包括:協商制度是正確、務實的;其進程是循序漸進,先易后難,先經后政;協商為兩岸雙方累積了互信,為后續協商奠定了更好的基礎;協商成果是為民謀福,也是兩岸互惠繁榮、和平穩定的基礎。他表示,兩岸協商為中華民族發展史樹立了成功典范。
新聞資料:海協會與海基會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是兩岸雙方就兩岸交往中相關問題進行商談的受權民間團體。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于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章程》規定,海協會以促進海峽兩岸交往、發展兩岸關系、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為宗旨。為實現上述宗旨,海協會致力于加強同贊成該會宗旨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的聯系與合作;協助有關方面促進海峽兩岸各項交往與交流;協助有關方面處理海峽兩岸同胞交往中的問題,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海協會還可接受有關方面委托,與臺灣有關部門和受權團體、人士商談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有關問題,并可簽訂協議性文件。
理事會為海協會最高權力機構。上海市原市長汪道涵1991年12月當選為海協會首任會長。2005年12月汪道涵逝世后,海協會會長一直懸缺。在2008年6月3日召開的海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上,國務院臺辦原主任陳云林當選為新任會長。
1990年11月21日,海峽交流基金會在臺北成立,并推舉辜振甫出任首任董事長。以民間財團法人基金會形式出現的海基會,接受臺灣行政當局兩岸事務主管部門的委托,辦理臺灣當局“不便與不能出面的兩岸事務”。1991年3月9日,海基會正式掛牌運作,以“中國的、善意的、服務的”為宗旨。
2008年5月26日,江丙坤當選海基會新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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