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7日電 2010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暨全國民政法制工作會議今日在湖南長沙召開,民政部部長李學舉在會上指出,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做好復議應訴工作,對于被訴案件,要堅決克服“厭訴”心理,積極應對復議和應訴,自覺履行復議決定和訴訟判決。
李學舉表示,近年來,各級民政部門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逐年上升,涉及民間組織管理、優撫安置、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等多個業務領域。從案件結果看,復議維持和勝訴占多數,但復議撤銷和敗訴也時有發生。這既說明群眾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同時也對民政執法工作、應訴工作提出了挑戰和考驗。
李學舉強調,復議和訴訟是法律賦予群眾的行政救濟途徑,是一種焦點集中、抗辯直接、程序復雜、他方裁判的法定形式。能否依法處理好這些案件,既關系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關系民政部門的形象聲譽,各級民政部門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對于被訴案件,要堅決克服“厭訴”心理,積極應對復議和應訴,自覺履行復議決定和訴訟判決。作為復議機關,要認真審查復議材料和證據,客觀公正地作出復議決定,努力做到受案必審,審案必結,定紛止爭,案結事了。要加強案例分析,以案析法,以案學法,以案用法,發揮案例的普遍警示作用,避免同類問題在各地重復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