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開始,本市20余萬名持證殘疾人將開始換發第二代殘疾人證,換證不收工本費。已領取的第一代殘疾人證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從明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證。與第一代殘疾人證相比,第二代殘疾人證在殘疾分類、分級上進行了調整:殘疾類別由六大類變為七大類,新增多重殘疾類。殘疾等級方面,增設了肢體、精神四級;多重殘疾分級按所屬殘疾中最重類別分級標準進行分級。
第二代殘疾人證全國統一編碼,由18位身份證號加1位殘疾類別代碼和1位殘疾人等級代碼組成,并采用防偽水印,持證者的相關信息將被錄入殘疾人基礎信息數據庫,并首次實現全市聯網。
如本人殘疾程度有變化或要求重新評定的,按指定醫院重新評定后的等級核發二代殘疾人證。新辦證人員,按照新殘疾標準進行評定。本市指定北京市第六醫院、隆福醫院、和平里醫院、東城精神衛生保健院等60余家醫療機構作為定點殘疾評定和復核醫院。殘疾評定需到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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