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誰養老
現行的“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意味著正在工作的人既要為個人存錢,也要為他人養老。這是一個“過于仁慈也過于昂貴的制度”
“我們現有的養老保險體制,一開始是針對國有企業職工設計的,沒有考慮到農民工的參與。”唐鈞教授認為。
中國的養老保險改革始于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主要是為了解決城鎮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員工的退休養老問題,因此最初叫作“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后來逐漸“擴面”,但實施范圍也主要局限于城鎮職工。
據了解,國際上通行的養老保險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現收現付,簡單地說就是每年收錢,每年發錢,相當于用現在工作者的錢來養老人。第二種是個人賬戶,即自己給自己存錢。中國養老制度改革之初,也曾出現這兩種思路的爭執。“最終決定合二為一,形成了現在的所謂‘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
按照唐鈞的說法,這是一個天生“不可持續”的制度。
最大的問題在于收錢太多。“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意味著正在工作的人既要為個人存錢,也要為他人養老。
“理論上,個人的8%收上來放在個人賬戶,企業的20%作為社會統籌部分。但事實上,現在每年收上來的錢,全部支付現有老人養老金都不夠,全國來講,政府每年要貼1000多個億。個人賬戶中事實上是沒有錢的,這就是所謂的空賬問題。”
1998年至1999年,廣東省率先將農民工納入養老保險范疇,實施市級統籌。在這之前,廣東省原有的養老基金并不富裕,但在加入農民工后,養老基金一下子寬裕起來。“這事實上是用農民工的錢為城市人養老。”
這樣的制度安排意味著地市之間統籌的相互獨立,也意味著農民工的“退保”等同于放棄企業繳納的社會統籌部分。在白南生的調查中,廣東一些地方政府主動為農民工“退保”提供良好的幫助和服務,已成慣例。
白南生引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專家的研究稱,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過于仁慈也過于昂貴的制度”。因為“替代率太高,高達70%至80%。合理范圍在40%左右。”
“替代率”是一個社保名詞,指的是退休金占個人原有工資的比例。
與中國28%的養老費率相比,在美國,用于養老的工資稅率為15%。正是用這15%的工資稅,美國的養老保險覆蓋了90%以上的人群。
社科院“我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狀況調查”顯示,2008年,18至69歲擁有城鎮戶籍的人口中,有53%的人參加了城鎮養老保險,而同年齡的農村戶籍人口中,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僅有5.6%。
“因為錢不夠花,所以要多收,因為多收,所以擴不開。這就是現有制度的困境。”白南生總結說。“這本來就是一套為少數人設計的制度。如果硬要推廣到全體,必然會帶來一地、一國經濟競爭力的下降。”
根據2月份發布的《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繳費比例已經降低為單位繳納12%;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為4%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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