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節放假日期為:1月25日至31日,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農歷除夕)、1月26日(星期一、農歷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農歷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放假期間,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