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村民的幾頭牛被拴在別墅旁邊。本報記者 劉漸飛 攝
◇興建
1700萬:從“握手”到“分手”的代價
據熟知內情的人士介紹,別墅群的興建還要追溯到7年前。
2001年6月3日,魚梁洲迎來一批來自北京的客商——北京中安達旅游度假服務公司負責人徐昌東一行。考察魚梁洲后,雙方初步達成了在魚梁洲建設分時度假村的投資意向。
3天后,雙方簽訂了在襄樊興建分時度假村項目的洽談備忘錄。
正式簽約次日,魚梁洲開發區管委會召開全體干部參加了“為興建襄樊魚梁洲分時度假村建功立業動員大會”,要將魚梁洲分時度假村建成全國的40個分時度假村中的樣板工程。
王志勇說,當時誰也沒想到,雙方的合作很快就宣告結束。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施工,別墅區基本建成。但2002年9月30日,一封來自省政府的函讓雙方的合作走向中止。
這封名為《關于處理襄樊市魚梁洲開發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的函措辭嚴厲:立即停止一切違法建筑項目的建設。與此同時,魚梁洲省級開發區也被撤銷。
中安達公司要求襄樊方面賠償其損失。由此,雙方開始了一場持久的談判。2006年1月12日,雙方形成了中止合同的協議。這次“分手”的代價是:襄樊方面以1700萬元買斷了中安達投資興建的這些別墅。
◇禁令
魚梁洲開發不得有礙行洪
這些別墅為何不能利用起來?裝修一下出售也行啊……
記者在襄樊采訪期間,當地不少市民提出諸如此類的解決之道。
“這些辦法行不通。”王志勇說,省政府“禁令”下達之后,別墅外的土地不能批出。為避免產生新的糾紛,閑置也許是降低損失的最好辦法。
省政府為何要對開發得一片火熱的魚梁洲下達“禁令”呢?記者了解到,這與魚梁洲自身的特點有關。魚梁洲的島嶼特色既是招攬客商的招牌,又是制約其發展的死穴。
事實上,省政府的“禁令”中也明確指出:魚梁洲上的建設開發,違法了《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同時,洲上建筑物在高洪水時有礙行洪。
一年之后,一場突如其來的洪水證明省政府下達“禁令”是正確的。2003年9月初,洪水淹沒了襄樊市魚梁洲旅游經濟開發區局部地區,居民損失慘重。
當時有不少人質疑:有關部門所稱的“魚梁洲可抵御五十年一遇甚至百年一遇的洪水”像一個天大的笑話。兩年之后的2005年,洪水再度來襲,魚梁洲被推進輿論漩渦。
來自省政府多名參事的《參政建議》稱,前期開發存在兩大問題:一是開發手續不完備;二是開發現狀與規劃初衷不完全符合。按規劃,魚梁洲應建成生態旅游經濟開發區。但初期著重抓了房地產開發,造成樓房成片。而生態旅游設施較少、開發檔次較低。
“魚梁洲自古為漢江行洪區,在行洪區沙灘上搞開發竟沒有經過水利部門的審批”,省水利廳曾透露,魚梁洲的開發屬“違規開發”,違反防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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