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公安機關現場調查訪問、現場勘驗檢查、尸體檢驗和毒化檢驗等,結合何宗華本人病史情況,公安機關結論如下:何宗華的死亡,無證據證明可列為刑事案件偵查,應為高墜致死。
何宗華,1968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畢業于四川大學中文系,1995年7月從游仙區政府辦公室調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至今,2006年3月起任綿陽市政府辦公室秘書四處處長(正科級)。
據了解,何宗華在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積極,能夠和同事和睦相處。在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考核中,均評為稱職。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在2008年10月下旬的中層干部輪崗時,決定將他由工作量較大的秘書四處(主要負責社會事業方面的文、會、事辦理)調至工作量較小的人事教育處,同時決定由現已任副調研員的原人事教育處處長協助他的工作,并配了一名業務能力很強的副處長。墜樓前,何宗華已到人事教育處工作。由于工作量不大,何宗華在人事教育處沒有加過班,他的思想、情感同前段時間比較,沒有明顯的異常和變化,工作基本能夠勝任。
另據專家介紹,何宗華所患的“雙相情感障礙”癥可分為兩種表現:一種表現為興奮、話多、易激動、易和別人發生矛盾沖突,病情加重時還可能傷害對方;另一種表現為情緒低落,易失眠、焦慮、壓抑,會自認為生活沒有意思,病情加重易產生自殺、自傷的行為。據何宗華的同事講,他自稱近期失眠狀況嚴重,身體不好,工作表現有焦慮等現象。
據悉,何宗華是地震后綿陽災區繼董玉飛(原北川縣農辦主任)和羅世斌(原平武縣移民辦主任)之后第三位非正常死亡的官員。目前,何宗華墜樓后的善后處理事宜正在積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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