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新聞發布會 中國網 張琳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4月24日(星期四)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審議通過殘疾人保障法修訂草案,并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中國殘聯有關負責人就這部法律的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對此進行了現場直播。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說,關于殘疾人事業經費保障的規定,這次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修改。第5條第1款明確增加了相應的規定,即“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體制”。這次殘疾人保障法的修改,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要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二是要促進殘疾人事業的發展。
他說,在不久前,中央政治局曾經開會部署了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工作,其中就提出現在以我們這次殘疾人保障法修訂為契機,以今年中央部署的工作為起點,作為加快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個新的起點。因此,明確地提出要求對殘疾人事業的發展經費,國家要予以充分地保障。本法明確規定,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體制”,并且在第5條第2款明確規定“國務院制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使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他說,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來,各地政府根據中央的有關文件的要求,都對殘疾人參加新農合和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了適當的照顧。保障法在這方面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實質的修改,在第48條第3款中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保障法修改以后,法律明確規定政府隨著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政府對殘疾人在各方面肯定會給予更大、更多的幫助。(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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